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源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该举措是“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制度”的核心内容,旨在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政策核心: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制度
根据政策要求,商务部将联合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清单将动态纳入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而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并实施实时调整机制。
背景溯源:从专项行动到监管吹风
建立负面清单的监管脉络,最早可追溯至海关总署开展的“健安 2023"专项行动。该行动聚焦跨境进口食品安全,主要措施包括对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开展风险监测、严格核查商品是否列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对不合格产品执行下架、召回等处置措施,切实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政策酝酿的关键节点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行业闭门会议。彼时,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向主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台通报了监管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并明确提出合规要求,为后续政策出台奠定了基础。
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将“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确立为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重要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