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一个做亚马逊的卖家,刚刚接到税局电话,让她把2025年第三季度的销售额全部按“内销”报税。
税管员说得很直接:你公司名下一张出口报关单都拿不出来,凭什么享受出口免税?只能按内销补增值税。
她在电话里解释了半天“这是跨境电商、货走的是双清包税”,税管员根本不认——系统里只认报关单。
这个事不是个例。
很多卖家以前图省事、图便宜,走货代“双清包税”、买单出口,报关单上的发货人写的是货代公司或别的壳公司,根本不是你自己店铺的公司主体。
在税局的大数据系统里,这家公司一整年出口数据为零,但亚马逊后台的销售流水却有1000万、2000万甚至更高。
系统一碰,红灯就亮了。
税管员只看一个铁证——你这家公司名下的“海关正式出口报关单”。拿不出来,所有境外销售收入,系统就统一判定为“国内内销”,全额补缴增值税。
不过别慌,这件事不是没有回旋余地。
官方文件里其实留了一个“救命门缝”。咱们一条一条来拆。
一、39号文:拿不到报关单,就得按内销缴税
根据财税〔2012〕39号 第七条,白纸黑字写着:
拿不到合法有效的出口报关单,或者退免税凭证不齐全,就不能享受出口免税或退税,必须视同内销,老老实实交增值税。
这条文怎么对应到咱们亚马逊卖家身上?
买单出口、货代报关:报关单上的抬头是货代公司,不是你店铺的公司主体。从税局视角看,这笔货跟你公司没关系,属于“未自营出口”,直接触发视同内销;
双清包税、灰色渠道:全程没有任何一张以你公司为主体的报关单,系统里你的公司就是“零出口”,境外销售流水却很大,系统自动标红,你就等着被税局找上门。
二、综试区免税,也不是“0报关”
很多卖家问:我注册在综试区,不是可以“无票免税”吗?为什么还要报关?
这里有一个很大的误解。
财税〔2018〕103号文规定的综试区9610“无票免税”,并不是“不用报关”,而是“简化申报”——你依然要完成海关的跨境电商申报手续,只是流程简化了而已。
享受综试区免税的三个硬性门槛,一个都不能少:
1、企业注册在跨境电商综试区内;
2、在综试区线上平台登记订单、金额明细;
3、通过海关办理9610跨境电商申报手续,生成报关清单/汇总报关单。
说白了:连综试区最宽松的免税政策,都必须有海关正式申报记录。如果你公司名下一张报关单都没有,连这个“特殊通道”都进不去,只能按内销补税。
三、最新公告(2025年8号、2026年11号)再次强调
这两份配套征管公告,把39号文的规则又重申了一遍,口径没有任何松动:
出口业务想享受退、免税,前提就是完整的海关报关手续;没有报关单的,一律视同内销,补缴增值税。
计税基数按出口FOB离岸价,折算成人民币来计算。
四、最关键的一步:计税基数,千万别按“零售价”来算!
这是很多财务人员踩过最大的坑。
税管员跟你说“按销售额补税”,很多财务就傻傻地把亚马逊后台的30美元零售价直接拿来作为计税基数——那补出来的税,能吓死人。
但文件里写得清清楚楚:计税基数用的是“外销FOB离岸价” ,折算成人民币。
通俗点说:
FOB离岸价= 货物出厂价 + 国内运到港口码头的费用
它不包含:海外运费、关税、亚马逊佣金、广告费、仓储费、平台各种乱七八糟的开支
举个例子你就懂了:
你在亚马逊上卖一个产品,售价30美元。
但扣掉头程海运、关税、FBA运费、15%佣金、广告费……七七八八算下来,FOB出厂价可能只有8元人民币。
按“零售价30美元”当基数补税 ≈210元人民币的基数;
按“FOB离岸价8元人民币”当基数补税 ≈只有8元的基数。
差了几十倍!
所以接到税管员电话,千万别慌,也别让财务直接拿零售价去报。把海外物流费、平台佣金这些凭证整理好,按FOB离岸价跟税管员沟通申报基数,这是合规框架内最大的“省钱空间”。
总结一下,给你三个实操建议:
1、能补报关的尽量补:如果货代还有配合空间,看能不能把历史出口数据补录或还原到你自己公司名下,从根上解决问题。
2、实在补不了的,按FOB价申报:把国内采购发票、货代费用清单、平台扣费明细全部整理归档,作为核定FOB离岸价的依据,有理有据跟税管员沟通。
3、未来坚决走合规报关通道:哪怕成本高一点,也要用自己公司抬头报关出口,这是跨境电商能长久活下去的唯一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