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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到: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内容来源于:国家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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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到: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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