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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提升测量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下称新版规则),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规则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自动失效。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为认证规则换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版规则、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并行适用。认证机构可根据获证组织申请,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审核,按照新版规则对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实施换版审核,经审核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
三、自2026年9月1日起,测量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当按照新版规则实施。
四、认证机构应当认真组织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有关管理文件及技术规范,调整和完善认证程序,确保认证人员能力以及认证活动全过程符合新版规则的要求。
五、获证组织应当积极学习新版规则内容,提升人员能力,适时进行认证证书换版,确保本组织建立并运行的测量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满足新版规则要求。
国家认监委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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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实施时间:2026年9月1日。自该日起,全国测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所有认证工作,均必须按照新版规则执行,原有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相关规则同步废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策过渡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8月31日。过渡期内新旧规则并行使用,为企业预留了证书换版、体系调整的缓冲时间
针对目前已持有两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在过渡期内可主动向认证机构提出证书换版申请。
企业可结合年度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等常规工作,同步开展新版规则符合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换发新证书,新证书的有效期限延续原证书时长,无需重新计算周期。建议各企业梳理证书到期时间,合理安排换版进度,集中办理减少流程成本。
(一)针对已获证企业
1、组织内部相关岗位人员学习新版认证规则,对照新规全面排查现有测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补齐合规短板。
2、主动对接合作的认证机构,沟通证书换版流程、审核安排,在8月31日前完成证书换版相关筹备工作,确保9月1日后认证状态合法有效。
3、持续优化体系运行流程,保障两大管理体系长期符合新版规则要求。
(二)针对计划办理认证的企业
处于认证筹备、申请阶段的企业,可根据自身进度灵活选择:过渡期内可沿用旧规则办理,也可直接按照新版规则启动认证工作;9月1日起则统一执行新标准,建议优先参照新规筹备,减少后续二次整改工作量。
本次新规出台旨在强化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提升两类管理体系认证的实际效用。两项新规均采用 “通用要求 + 特殊要求” 的编制结构,分别结合测量设备管理、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行业特点细化要求,对企业体系精细化运营提出了更高标准。
后续监管部门也将推出规则解读文件并搭建答疑渠道,若企业在规则理解、体系整改、证书换版过程中存在疑问,可及时关注官方解读内容。请各企业把握过渡期窗口期,平稳完成规则切换。
——内容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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