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原乡长马康伟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22年8月,马康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地产集团北京管理中心项目经理张某安排的宴请,餐费由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支付。餐后,马康伟收受张某赠送的华为手机一部。此外,马康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房山区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李德欣,副主任李华、贾利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李德欣、李华、贾利敏在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验收、方舱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以及开展月审核等工作中,每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专家费”给予的现金。李德欣、李华、贾利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平谷区教育研修中心主任韩同宇、平谷区委教工委原委员王福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考察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10月23日至25日,某教育装备展示会在重庆市举办。会前,北京某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某电话邀请韩同宇以专家身份参会,表示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20年10月22日至24日,韩同宇邀请其时任主管领导王福胜一同乘机前往重庆,两人往返机票、酒店费用共计6976元,由该公司支付。韩同宇、王福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
4.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永华南里社区服务站副站长张志杰醉驾问题。2021年3月20日21时许,张志杰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0mg/100ml,属醉酒驾驶。张志杰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6月,张志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延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察队队长易建平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20年10月,易建平为其子举办婚宴,邀请部分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队长参加,并收受乡镇街道执法队队长及督察队27人礼金,共计1.4万元。易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门头沟区供销社基层联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建华等违规吃喝问题。2020年10月,杨建华参加区供销社宴请斋堂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活动,餐费以“误餐费”名义使用公款予以报销。同月,杨建华组织宴请斋堂镇政府工作人员,餐费、酒水款以“误餐费”名义使用公款予以报销。杨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缴,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公司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公司全体职工节日期间严格约束自身言行,严禁出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公司纪检三级体系全体成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及易发多发问题,综合运用节前全面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