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是某单位保密员,负责涉密文件管理。某日上午,他接到主任老王通知,需立即领取两份急件涉密文件。 潇潇虽犹豫时间紧张,但仍与司机老阎前往市区领取文件。
取件后, 潇潇提议在外就餐,将装有涉密文件的公文包留在车内。用餐后,他们发现车窗被砸,公文包被盗。 潇潇立即报警并报告单位。警方通过监控迅速抓获嫌疑人,并在附近垃圾桶找回公文包,文件完好无损。尽管如此, 潇潇和老阎因违反“密不离身”的保密纪律受到严肃处理。
保密法规定,传递国家秘密载体要通过机要或者机要通信部门,机关、单位指派专人传递的,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线路,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实际工作中,传递涉密文件时,我们尤其要确保“密不离身、密不离视线”这一准则。如确实需要去办理其他事宜,可将涉密文件先行存放到领取单位的保密室、档案室等可靠保密场所,待办完事后再行取出。
“为佳咨询”特别提醒,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务必严守保密纪律,切不可心存侥幸,将其置于“险”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