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是爱拜神的,中国人尤甚。
这大概源自于人自身的局限性,当一个人知道很多事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难免焦虑,这种焦虑无法排解的时候,只好诉诸于一种凌驾于世事之上的力量,统称为神。
东方有佛,有道,在中国统称老天爷,西方有基督,中间阿拉伯社会有真主。每个文化里都有一个神明护佑着,不使脆弱的人类受伤害。神存在于人类个体身上的时候,叫做信仰。
按说信仰应该如同饮食一样,人人不缺,但实际上,信仰现在成了稀缺资源。老一辈人见了我等年轻人就批评:“你们啊,没有敬畏,没有信仰,这样是不行的。”
其实这话说的痛心疾首,令人深思,却真的是冤枉我们了。现在已经有一派新的信仰在我们之中流传,纯真,坚定,没有任何一个信仰能比得上。开派宗师已不可考,好像是段誉,把梦中情人当做神仙来拜的,他是头一个。
这个信仰叫做爱情,开始流传的时间也不太能考证了,大概是从张信哲第一次唱《信仰》那首歌开始。一时间,张口思念,闭口相恋,满大街都是这种词汇,跟阿门和阿弥陀佛一样流行。甚至还制作了各种宣传作品,来宣传这种信仰,什么《我爱你》、《对不起,我爱你》、《我可能不会爱你》、《我可能不会不爱你》、《我不可能不会爱你》等等。
这个信仰一开始是没有神的,但信的人多了,就有了神。就俩:男神,女神。拜男神女神跟拜耶稣佛祖的程序成不多,先上祭品礼物,再好言好语赞颂一下,最后提要求,要求神们满足自己一个愿望:上我的身,或者我上你的身。
也跟宗教一样,粉丝多了,爱情里的神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亲民,或者说标准越来越低。以前林青霞王祖贤这样美艳不可方物的才被称作女神,现在村里叫小芳的姑娘也成了女神,隔壁王二成了男神。倒不是因为人的审美在降低,实在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只能容下一个你,还怎么拜其他的神呢?
每个信仰里都有疯狂的信徒,爱情里也一样。前几天一篇新闻,一个男青年进到女神屋里睡下了,被警察抓起来之后辩解:只想听听她的呼吸声。人人都笑这人疯了,其实我们做的也差不多。段誉整天跟在王语嫣屁股后头转悠,家都不愿意回;游坦之为了阿紫眼珠子都愿意抠出来。看完他们,再看那些跪个几天就放弃的,求爱被泼冷水就心灰意冷的,虔诚度也就一星半。
什么样的叫做虔诚?能经受住考验。女神祭出三大法宝——呵呵、吃饭、去洗澡——的时候,还能厚着脸皮不屈不挠。在男神女神需要,或者不需要的时候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达到这个虔诚度的人,一般统称:屌丝。屌丝是不分男女,不分贫富的,只要你在爱情里卑微到一定境界,就可以获得这个称号。就像欧阳克死缠烂打,最后被黄蓉使出搬山术压在大石头底下,还能微微一笑:“我不怨你,你能来救我,我就很感激。”这种深情款款的语气,真有种“生吧,孩子算我的”的即视感。
屌丝们放下了身段,在他们的神面前苦苦祈求,其心可嘉。但凡在爱情里祈求的,都是想最终求得一个圆满,求得三个字:在一起。但是屌丝们忘了一件事,男神女神不是耶稣佛祖,不能予取予求啊。
爱情本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把它上升成了一种信仰,把追求对象架在神位上,自己就变得卑微了,那这爱情就没法开展了。爱情是荷尔蒙的产物,最终结局是要做一些羞羞的事情的。段誉把王语嫣当神仙,以后恐怕不太好去做一些啪啪啪的事情。还是韦小宝实际,看上你我就上了你,长得最美最神仙的阿珂也难逃魔掌。这是两个极端,不能作为榜样,从他俩中间取个中间量就可以了。
说起来,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幻想过爱情的美好,心上人应该是完美的,符合我的一切心理需求。这种脱离现实的爱情理想推动着人去追求现实中的爱情,难免脱离实际,往天空上越走越远,再也下不来。求神的人,一切以神为主,忘了自身。陷在爱情里的人,为了得到爱人青睐,同样也忘了自身。这种心态是好的,不过未免太累,而且爱情落地的时候,与理想相差太多,这个落差容易摔死几个。理想归理想,爱情这东西,还是实际一点好。
屌丝的追求,对女神是一种负担,屌丝的追求对自己何尝不是一种负担。只为一个青睐,就丧失了自己本来的生活,只围着一人打转,有点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意思。他们都说对男神女神的祈求是爱情,那不是爱情,是矫情。
人生贵乎平等,爱情也一样。卑微换不来爱情,只有把爱人从神位上请下来,你的爱情才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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