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出,深化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物流基础业务线上化、可视化、数据化。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实现物流数据实时采集、广泛连接和高效汇聚。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平台企业强化物流数据治理,遵循“共享协同、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推动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数据互联互通。
构建物流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物流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采集汇聚、共享开放、质量评价等标准规范,强化数据标准衔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规则,加强国内国际标准接轨。推进物流数据标准宣贯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提升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围绕产品数字化和业务协同,推广标准化数据接口和解决方案,持续提升物流数据标准化水平。
此次同步公布的《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2025)》,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开放的具体范围。清单涵盖物流企业数据、物流基础设施数据、运力数据、班期计划、载运工具轨迹状态、舱单运单信息、从业人员注册数据、通关状态、港口作业统计数据、公路流量等关键信息,并将按规定频次定期公布,为数据有序开放提供明确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