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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传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将于明年年中落地

重大利好!传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将于明年年中落地 创昆
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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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创昆” 可以订阅哦!据《财新》报道,目前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与市场流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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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报道,目前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与市场流传版本相比,其内容更为框架性,将于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关键点有:


  • P2P行业将实行负面清单制,而非牌照制


  • P2P行业将不设注册金门槛


  • 明确禁止参与股票市场配资和股权众筹等业务


  • 要求P2P平台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 监管细则将于明年年中落地,设有18个月左右的过渡期。


传监管细则明年年中落地,设18个月过渡期


业界期待已久的P2P监管细则,即将在2016年向社会公开征集细则的版本,P2P注册门槛、资金存管要求、信息披露、业务经营范围等都有了明确的监管原则。据传监管细则将于明年年中落地,设有18个月左右的过渡期。


P2P行业将不设注册金门槛。此前,市场预期P2P将设置3000万-5000万元的资金门槛,并有10倍杠杆限制。我国85%的P2P平台都没有达到5000万的注册资本,而如果以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为准入门槛,更是有90%平台都不达标。同时,如果仅为信息中介机构,自然不需要杠杆率要求。


在负面清单中,P2P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这意味着一些混业经营的P2P公司,将面临挑战。


据多位P2P人士确认,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在严禁十几项业务的同时,也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创新业务予以空间。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P2P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亦无杠杆倍数限制。


在债权转让方面,据悉,《办法》并未明确禁止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未禁止融资项目收益权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业务。这对P2P公司而言,是重大利好。


在资金存管方面,《办法》要求P2P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意味着原先的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不被认可,资金必须从第三方支付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上,转移到平台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资金存管机构对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负责存管的银行而言,其仅承担实名开户、借贷交易指令等形式审核的责任,并不承担融资项目、借贷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审核责任。


监管细则明确禁止参与股票市场配资和股权众筹等业务


此前在7月12日晚间,证监会曾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意见》称,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同日,国家网信办也发布通知,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此类违法宣传广告信息。


次日(7月13日),股票配资平台米牛网、658金融网分别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停止股票质押借款的中介服务业务。多家涉及配资业务的P2P平台也表示,将停止或收缩该项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在牛市催生下,股票配资业务曾火爆一时,不少P2P平台也纷纷涉足股票配资业务。


文章转载自:IFA互联网金融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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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综合自财新网、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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