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北物探处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华北物探处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华北物探处党委
2018年5月29日
华北物探处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要求,结合物探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与工作督导检查
1. 合理把握频次与时间。到基层调研与检查指导工作,要坚持确有必要和注重工作效率原则,既体现工作下沉下移,又尽可能减轻基层负担。能够合并一次性完成的调研及督导检查,不分头组织、分路进行。能够在短时间完成的,尽可能压缩安排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不安排没有明确目的和实际意义的下基层调研与督导检查。
2. 注重实际效果。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与督导检查,要突出主题、把握重点、实事求是。要围绕处党委和物探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中心工作,重点关注和深入施工环境复杂、困难较多、矛盾相对突出的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检查督导。除开展综合性工作调研及处主要领导工作检查外,不召开基层单位全面工作汇报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听取专题汇报。基层汇报工作要简明扼要,讲真话、报实情。领导调研指导既要肯定成绩,更要讲基层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指导意见,不就涉及全局性、系统性及非分管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现场决策。机关职能部门下基层督导检查工作,要明确目的、主要任务、工作方法、预期效果,做到直奔主题,直插现场,掌握实情,摸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无法解决答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于调研与督导检查情况,处领导要及时在班子会上通报,机关部门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对需要解决落实的问题,认真进行安排落实。
3. 减少陪同人员。处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与督导检查,随行人员仅限与实际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机关部门和二线单位负责人,除综合性调研检查考核外,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处党政主要领导到基层,基层单位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调研,基层单位安排1名负责人陪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不陪同。机关部门下基层督导检查,要做到人员精干,不安排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到现场,基层单位视工作需要确定基层单位陪同或协助人员。
4. 简化接待工作。处班子成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调研督导检查期间,基层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列队迎送,不摆放花草、水果、干果、饮料等。机关部门下基层,尽可能做到合并用车。调研及督导检查工作期间,原则上在基层单位内部食堂按工作餐标准就餐,严禁饮酒和上烟。受基层野外一线就餐条件限制需要在外面就餐的,要做到简朴和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住宿标准执行差旅管理规定。禁止基层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准安排到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参观。
二、严控会议活动
5. 控制会议活动数量、时间和规模。加强会议的计划性,年度会议计划按要求上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备案。物探处职代会暨工作会、年度HSE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工作会等内部大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期不超过公司规定的时间。其中,职代会暨工作会不超过1天,HSE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倡廉工作会不超过0.5天。内部其他会议,包括处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办公会、生产协调会及各种专业(业务)会议等,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精简压缩会议数量,从严从紧控制参会人员与会议时间。与甲方、地方政府召开的涉及市场开发、项目验收、技术交流、工农协调等外部会议,按照会议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本着“一会一申请”原则,经处主要领导批准后筹备召开。除上级明确要求和物探处统一安排外,处班子成员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6.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会议召开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确定会议主持人、议题、议程、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会议,相关材料在会前充分讨论酝酿并按程序提前分送与会人员。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除研讨会、务虚会、专题会等需深入讨论的会议外,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会议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把会议重点放在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市场、生产、技术、安全、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实际问题上来。
7. 严控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能在内部召开的会议,不到外部召开;涉及市场开发、工农协调、技术交流、项目验收等必须在外地召开的会议,尽量安排在石油系统内部单位(宾馆)召开;严禁在风景名胜区举办各类会议活动。会场布置力求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就餐能安排自助餐的不用桌餐,严禁饮酒(包括个人自带酒水)、上烟和相互宴请。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以任何名义发放有价证券、纪念品、土特产品。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隐匿接待费用。
三、精简各类文件材料
8. 控制文件材料发放数量。坚持行文确有必要的原则,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材料一律不发。单纯转发上级文件,没有具体安排意见,不以正式文件转发。能够用一般性通知安排的事项,不发正式文件。能够通过交流沟通商洽落实的一般性事务,不发送书面材料函件。一般性议事会议、座谈会、汇报会、无需3个以上部门协调落实的会议等,原则上不印发会议纪要。能够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发放的文件材料,不以发纸质形式发放。
9. 提高文件材料质量和时效。弘扬“短、实、新”的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控制篇幅,文件稿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000字。对于上报公司的文件材料,认真执行报送程序,规范报文格式。对有具体落实要求或请示事项的文件,处班子成员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明确的办理意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办公系统和网络平台,推广电子公文,推进文件材料网络传输、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材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0. 严格文稿发表。以处党委、物探处名义发表文章或处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处党委、物探处所做的报告,要事先经班子集体讨论或传签审定。班子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相关的文章,要事先经班子审定或处长、党委书记批准。处领导班子成员在调研或参加相关会议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要符合班子决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在活动中挂名题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
11. 严格出国(境)管理。不参加一般性考察调研以及与实际工作无关的出国(境)活动。因公需要出国(境)的,严格控制人数,认真执行公司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安排出国(境)执行公务。经批准同意出国(境)执行公务的,要严格执行行程及时间安排,不准增加与公务无关的国家和地区,不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五、改进宣传报道
12. 把握宣传报道重点。突出对物探处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宣传报道,突出对面临形势、任务目标、工作重点、主要举措宣传报道,突出对生产经营管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经济技术创新等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做好典型经验、先进事迹、重要活动及上级领导调研考察宣传报道。简化对各种会议的报道,一般性会议不做报道。处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公务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
13. 改进报道方式。积极向公司等上级媒体报送宣传稿件。充分利用物探处内部广播、展板展牌、显示屏、网页、电子报、微信、微博等平台,做好内部宣传报道。加强宣传报道管理及稿件的审核把关,维护物探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六、厉行勤俭节约
14. 严格办公用房配置。物探处主要领导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其他班子成员不超过25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14平方米。
15. 严格公务用车配备。车辆配备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对上级审批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从其他单位租赁公务车辆,确有必要,严格按规定报批。物探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合规使用,不设置指定领导专车。公务用车执行用车审批派车制度,且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16. 规范公务招待。公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同时执行招待审批制度。公务招待首选内部餐厅及石油系统或签约饭店。重要商务、外事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一般商务、外事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其他公务招待活动重要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一般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00元,不得赠送纪念品。商务、外事招待活动赠送的纪念品,以宣传公司形象、展示公司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严禁公款内部宴请。
17. 执行公务通讯费标准。处主要领导470元/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特级队经理440元/月,正科级干部200元/月,副科级和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170元/月。一线单位施工作业期间,单位领导公务通讯费执行公司外勤人员相关规定,上限为核定标准的两倍。
18. 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支出行为。严禁为处领导班子成员设置定额消费、办理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的图书以及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培训等各种费用。
19. 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严格执行落实与督促检查
20. 改进工作作风。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21. 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处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本细则相关要求,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处纪委办公室(审计监察科)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每年底要按照要求,就执行落实情况向处班子及公司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报告。
八、附则
本细则由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审计监察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华北处党字〔2013〕4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