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农村现实题材的电影有很多,但真正能够深刻表现普通群众复杂人性与社会秩序崩塌的优秀电影却并不多。《天狗》可以算得上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张平:是的,小说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吕梁山林场的真人真事创作的。当时听说后,我还赶到现场去了。但这个原型人物没有像小说里所写的那样死了,而是被判了刑。虽然写于十几年前,《凶犯》里所反映的问题在当下的现实中还是具有普遍性的。

(下文有剧透)
卖给别人2.2元的可乐,卖给他却要3.4元,同时村里的水,也被村子里的恶霸非法占有,而村子里的人却成了帮凶。故事的滑稽之处是他们一家因为没有水,只好用买来的可乐当做水来用。后来尽管天狗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别处打了一口水井,但并没有得到妻子的支持。他的妻子希望自己的丈夫为了能过的更好,可以选择妥协,不要那么正义凛然,这样对自己,对家庭也没什么好处。
这就是天狗的妻子,一个心胸狭隘,又物质功利的女人,一心想让天狗为了家庭利益而牺牲国家利益。可勇敢正义的天狗,始终无法接受自己和那些靠砍伐树木发财的恶霸为伍。始终无法因为集体老百姓的私利而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国家的利益。

他不仅是一个护林员,也是一位军人,战斗英雄,更是一位有良知的人。
反观村子里的诸多老百姓,他们靠林场而生,天狗的出现似乎要断了他们的生路,于是在拉拢失败后,就开始集体为恶,而面对村里的恶霸,他们也没有挑战的勇气,面对村子的集体利益被个人侵占却变现出集体的沉默。而唯一选择抗争的天狗,却并没有得到他们的理解,反倒是落井下石。他们认为李天狗虽然表面上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但却伤害了他们的利益,断了他们的财路。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要让天狗离开这个地方。

故事最后,丑陋的国民性和社会秩序崩塌被推到了极致,李天狗和村里的恶霸打了起来,结果却被恶霸打成重伤,而自己在重伤之余,在一个夜晚,用自己那把巡山随身带的老掉牙的汉阳造步枪,结果了村子靠砍树发财的恶霸三兄弟的性命。而自己也因此变成了凶犯被警方羁押。在接受抢救的病床上,他的脑海里浮出的是自己作为军人时的画面。他在生死面前,做到了一个军人该做的事情,他也为自己作为军人感到自豪。
他始终没有更改当年作为军人内心颜色。

故事结尾,省里农林厅下来调查此事,一切才有了比较完美的结局。
原著《凶犯》作家张平曾经说过:“这部电影(《天狗》)是对我的作品(《凶犯》)诠释得最真实的,也是最体现我作品原意的一部。”也许很多看过原著和影片的读者都会觉得电影的批判力度不及小说,尤其对地方官员的批判力度削弱了,结尾还毫无例外地做出了重大调整,给了一个光亮的尾巴。
的确,影片改动之后完全消解了小说揭露地方官员与邪恶势力勾结的黑暗现实。在《天狗》中,孔氏三兄弟是乡县一带的巨富,村长说他们是当地“有名的能人”,老大是致富模范,在市里开办公司(将黑钱洗白),还和狗子同样得到省市领导接待。即是说,孔家三兄弟是当地政府向上级展示致富的典范,他们发财靠的是当地的国家林木,怎么可能不像小说写的那样,地方黑恶势力与地方政府权力盘根错节?这么大的林子,被砍成这样,县级政府和官员脱得了干系?一个小小乡长敢一手遮天?

不管在小说还是电影中,狗子最后都选择了暴力。其实,这个选择已经暗含了对人性善根、对社会的怀疑。因为,他已经不相信还有什么人可以制服作恶的力量。
唯有以暴制暴,牺牲自己,才能引起人们的警醒,社会的阵痛。牺牲自己成全社会,成了志士最后的选择,这岂不是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民族莫大的悲哀?
清末民初的谭嗣同、秋瑾(夏瑜),“文革”的张志新,今天的李天狗。
小说和电影各有千秋,而殊途同归,触痛了国家和民族脆弱而致命的那根神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