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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你可能不知道的莆田龙舟文化

端午,你可能不知道的莆田龙舟文化 真实影像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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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你知道莆田龙舟乌旗、白旗吗……

龙舟竞渡

莆田龙舟竞渡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是南宋莆田人刘克庄(1187-1269)的《甲子端午》:“头标夺得群儿喜,向溪边,旁观助噪”。它描述了八百多年前兴化(莆田古称)城郊龙埔社“扒龙船”的盛况。

莆田“扒龙船”的历史悠久,但它不同于全国为纪念屈原而举行的划龙船比赛,莆田独特的的海洋文化和民俗乡约,形成独树一帜的龙舟文化。

莆田的宽头龙舟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其样式为船头是平板式的,龙的形象彩画在船身上,从头到尾几乎是等宽度的,人们称其为“齐头船”或“剃头刀”;还有一种是用硬木雕刻成昂起龙头的龙舟,船身中部宽大,头尾收窄,百姓称其为“鸡公仔”。

龙舟上的水手都是青壮男性,有13或15对,加上固定的敲锣、打鼓和掌舵3人,共计29或33人。

齐头龙舟

宽头龙舟


每年的四月初一每个村的宫社都会举行开锣仪式,锣鼓声一响就代表着该年的龙舟活动正式开始了,每年端午节前后都会举行龙舟祭江和龙舟邀请竞渡等活动。

龙舟竞渡时,由“鸡公仔”或有“神性”的龙舟领头开路,沿着水面划一圈,意为驱邪去秽、保平安、镇龙舟。据说“鸡公仔”的龙是雄性的龙,它是不能参与龙舟竞赛的,参与竞赛的龙舟都是宽头龙舟,也即雌性的龙。


竞渡时河面龙舟如蛟龙出水,随着锣鼓“咚咚锵、咚咚锵”的节奏奋力划水前进; 水手们飞舞双桨,上上下下,好比支支利剑,翻起千重浪,劈开水中天。他们自发的“扒啊、扒啊”的鼓劲声,与岸上观众阵阵的“加油、加油”的欢呼声,响彻云霄! “鼓声三下红旗开,两龙跃出浮水来。棹影斡波飞万剑,鼓声劈浪鸣千雷” 。


乌白旗械斗

莆田大凡划龙舟必见乌白旗。各船队均以乌白旗开路,队伍紧随其后。黑白旗的区分主要看开路“鸡公仔”的龙须,黑的龙须就是黑旗,白的龙须就是白旗!

关于乌白旗的来历,清施鸿藻的《闽杂记》里记载:“仙游洋寨村舆溪里村械斗,洋寨有张大帝庙,村人执庙中黑旗领斗获胜;溪里村有天后庙,村人遂执庙中白旗领斗,亦胜。由是二村相械斗,常分执黑白旗,各近小村附之,渐及德化、大田、莆田、南安等处。

在民间,械斗时有发生。究其社会根源,一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分而治之的产物,当权派,他们不时为了争夺权利和地位而产生了内部矛盾,经常鼓动、欺骗和驱使本基层统治下的群众来为他们利益的争夺进行械斗,同时为了防止农民阶级的反抗,统治阶级利用自然村进行分割治理,久而久之,利益、立场相同的乡、社结成同盟,形成派系。二是,人民群众因长期忍受着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无情的政治压迫,求生不得,救死不遑,在落后的生产方式和黑暗的奴隶生活下,人性中带有“自私”、“狭隘”和“浅见”等不良性格;加之历史上莆田沿海多受倭寇侵袭,和受南少林影响,民风彪悍,尚武成风。

乌白旗械斗,几百年来,大大小小,无虑万千。引起乌白旗械斗的争端,有墟集、渡口、水利、恳牧、沙田、迎神赛会、迷信风水等种种原因,端午节划龙舟也是其中之一。

莆田境内河网密集,临水乡村,多置办龙舟,大的乡村,还不止一艘。端午节前后,农事正暇,常举行龙舟竞渡。乌白旗乡的龙舟集于一处,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冤家死对头,在竞渡上自然谁也不让谁。胜者眉飞色舞,败者垂头丧气,言语挑衅间,常有械斗发生。


乡规民约

乌白旗的历史恩怨,在水面上自然也是水火不容,长期的争斗自发形成一些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和江湖规矩。

一般来说,乌白旗两条船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是不能约战的,即使在水面上相遇,只要偃旗息鼓就能相安无事。但是结下梁子的两条船,一旦在水面相遇,就得分出个胜负。一条船静候在水面上,等冤家船临近时,突然响鼓挑衅。被挑战的船不能怯战,只能响鼓迎战。如果挑战的船获胜,不能马上离开战场,需在水面上划三圈,等待落败方派出别的船只出来报仇。划完三圈后,如果无船挑战,才可以胜利者的姿态上岸。

这种不礼貌的挑衅行为,经常引起争端,严重者就酿成械斗。但无论水面如何争斗,这种恩怨不能带到岸上。一旦械斗发生死伤,则由乌白旗各宗社德高望重的话事人组成调解会,私下调解,赔礼道歉,一般不会诉诸诉讼。

如果有一村新置或修缮龙舟,同派乡村会派龙舟前往挂红庆贺。龙舟划往时,经过非同派乡村时必须偃旗、息鼓而过,否则必遭拦阻截击,往往酿成械斗。1936年淡头村请延年村龙舟挂红,经过乌旗的南沟村,龙舟上金鼓齐鸣,呼噪声震天地。南沟村认为延宁村龙舟故意挑衅,全村发愤,将延年村龙舟包围击毁,殴伤划舟人众。消息传开,白旗派如淡头、下亭、大沟、顶墩各村,争出援救;南沟村亦联结霞尾、四亭、莘沟乌旗各村抵御,械斗多日,事态日益扩大,乌旗派斗魁林宪文,白旗派斗魁陈卑二人,发号施令,推波助浪,北路一带陷于混乱。后来军队前往弹压,黑白旗派头子林宪文、陈卑二人被拘罚款,风波才告平息。

人民群众有其自身的劣根性,但是在乡规民约和宗族文化的制约下,形成一套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


民俗风情

莆田争强好胜的龙舟文化,促使莆田形成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民俗风情。

莆田的乌白旗大多以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同姓氏,龙舟则以姓氏为单位,有的村龙舟多达十几条。龙舟的数量往往反映一个宗祠的人丁数量和经济实力。

一条龙舟需要水手二三十人,为了保证一逢赛事,龙舟都能出船,需要两三队的预备队,往往一条龙舟需要近百个的青壮男丁。谁家男丁多,就越有面子,在宗亲中越有地位。龙舟文化对莆田的生育产生很大影响,莆田因此成为福建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和“重男轻女”的重灾区。

莆田造龙船也有讲究,做新龙船得先做大桨,一对大桨先拜宫主后土,然后再竖旗,以告知乡亲,各村乡亲将以花篮红贴前往请挂红。新船下水,要先拜祭四方神明,然后再点睛,在铳锣鼓炮声中下水,扒三个来回,再前往村中的各个河道祭江,并前往每个乡亲村庄挂红,与乡亲同享新船喜悦,友谊绵绵流长,各家乡亲都会设宴款待,极其热情。

新龙船挂红后会选个黄道吉日回请各家乡亲,就像满月酒,于村中河道中建一龙门,以便各村龙船撞球祭江。乡亲船一到,主人船都会前去迎接,头一对划手将大桨抬在头上以表敬意,岸上鞭炮火铳齐鸣,非常热闹又庄重。全村男女老少煮龙船饭,宴请宾客。

在当今,新造一艘龙船和宴请活动,需花费四五十万,资金全部来自宗祠的人丁费和个人的捐款。如果一个宗祠人丁稀薄和经济实力较弱,就无法承担起这样高昂的费用。

文明竞渡

解放后历年的龙舟赛事常有矛盾发生,好在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械斗。为了不使乌白旗发生矛盾,各旗之内自行比赛,互不参和交叉。在时间上也是岔开进行,比如这年乌旗组织赛龙舟,那年就由白旗组织赛龙舟。偶尔也有政府部门组织龙舟比赛,则一般不会发生乡村械斗。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发展,年轻人外出打工,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河道污染、赛道难寻,龙舟教渡一度停滞。加上社会包容性大增,乌白旗之间的界限逐渐淡化,又有年份岔开,渐渐地乌白旗的矛盾趋于缓和。

近些年,不少龙舟爱好者自发组织龙舟活动,成为传承民间龙舟文化,联络乡亲感情的一道桥梁。


《莆田历史上乌白旗械斗之糟粕》

在历史历朝以及北洋军阀政府等统治的岁月里,莆田县民间常有封建械斗事件的发生,而尤以近百多年来的乌白旗械斗更为。乌白旗械斗结连范围之广,死伤人命之多,损毁财产、破坏田园庄稼之巨,最后被官府、地霸、豪绅勒索欺诈之惨,都是骇人听闻的。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英明领导下,采取了各种措施:群众经过了宣传教育之后,觉悟已逐渐提高,更主要的是根本改变了社会性质,于是古代械斗永远消灭。械斗是黑暗统治下时常发生的现象,可以说它是不良现象。这种现象已经消失,我们要好好吸取这些惨痛教训。

根源

封建械斗是有其社会根源的。引用过去史书上所说的“闽粤人,俗好攻击”或“闽粤人相攻击,固其常”等一些话,说械斗是闽粤人的天性,一若闽粤人一生下来就喜欢械斗似的。如“郡负山谜海,民气强悍好斗,睡眠小念,动辑持械相寻,报复无已”(清《兴化府文庙修造乐器记》)邑人涂庆澜也曾说:“莆田县民俗蛮悍好斗,近年日甚。”

莆田仙游的沿海地区如莆之灵川、兴福:武盛、奉谷和仙之慈孝、连江,香田等里,每年农历正月初二日至初七日,群众结集海边,事先在指定的地点,搬运了圆卵石数百堆,到期儿童丁壮,分成两队,以石头相挪击以较胜负,谓之“挪石之戏”。他们挪石头的功夫很巧,能够志眉中眉,志自中目,志额颊中额颊,百发几乎百中;就是躲避的功夫也非常巧妙,站立的位置不怎么移动,只要跳一跳,闪一闪,就避过去。这种危险的游戏,乡里的耆老不禁,且喜聚观,当看到自己一方不能取胜时,则色愠枝痒,亲自参加。斗时虽偶负重伤,亦隐忍不言,甚至死而无怨,盖恐风声一传播,为对方所嘲笑。如果一方抵敌不住,给对方冲跑过来,田里的庄稼,就会全被糟蹋。这种“挪石之戏”,解放前二,三十年,某些地区有时还沿袭不辍。

按《宋史》,南宋之末,兴化军有“石手军”之设,这种“挪石之戏”,与宋时的“石手军”或许有若干关系,可能即民问平常练兵时的一种实况。但说械斗导源于此,不是正确的看法,甚至是有意识的歪曲和误会。据新编《枫亭志》载:“道光十八年(1838),发生乌、白旗会众械斗,乌旗派信仰玄天上帝,白旗派信仰圣母娘娘。”查乌、白旗的缘起,因乡民奉祀玄天上帝,造有七星黑旗,其俗呼黑为乌,故称乌旗。若遇两乡争斗时,乡民持七星乌旗出阵,指挥得胜。败者则用圣母娘娘的白裙挂在长竿上以抗制之,遂成为乌、白旗派别之始。


争端原由

乌白旗械斗,近百多年来,大大小小,无虑万千;引起乌白旗械斗的争端,则可归纳为下面几种:

墟集

村市为墟。莆之西天尾、黄石、笏石、江口、北高各镇都是墟集处所。墟场权利如摊规秤、搬运费、澳头租等的收入,常为各当地巨乡大姓流氓地霸所占,彼此间分配不均时,常起争闹;争闹得不到解决,各趋极端,就鼓动群众械斗以泄愤,时起时伏、历久不休,例如西天尾镇为广业里箩篾制成品及竹、木炭等日用品输出的集中地,一切墟埸权利,向为附近的洞湖村李姓所独占。光绪二十八年,洞湖村发生鼠疫,人口死亡过半,势力衰微,久受洞湖村巨姓欺压的后卓村、姹兜村,乘机出争墟场权利;洞湖村以力有不及,难操胜算,连结下亭、太洋、顶墩、延寿等白旗村,向后卓、诧兜挑战,后卓、诧兜二村连斗皆北,亦连结霞尾村,南郊村及龙山七境等黑旗派与之抗衡,势均力敌,械斗拖延二、三年始调解和息。

如早年黄石镇的塘头村,沙坂村,东井村,塘尾村的连乡械斗,江口镇的郊上村同江口镇小商人械斗,也是为争夺墟场权利而起的。又如涵江镇的下徐、延年二村,为争夺海运起卸权利而争衅。涵江自开为轮船口岸后,进口货物日增。在昔涵江商权,向操在下徐村的三黄(瑞裕、大同、泉裕)手里,轮栈设立,都开设在下徐村,所以货物起运权利,久为下徐村所独占。民国四年,延年人赵十五,经理沪轮“国民号”,设轮栈于延年,延年群众想争该轮起卸权利,下徐不允,遂生械斗。其后下徐连结塘头、都邠等村;延年连结卓坡、码头等村,时常争吵,到民国十年,再度爆发一场械斗,延年村斗毙一人,双方各伤十数人。继而接近下徐村的八铺(后度、宫下、苍前、孝义、下洋、铺尾、宫巷、顶铺),加入为黑旗派;同延年村毗隣的六会堂(马尾,楼下,新桥、宫口、前街、青年),加入为白旗派,在涵江市心混战,全涵为之罢市十多天。

船渡问题

莆田平原,为木兰溪划分为南北二洋。两洋交通,除宁海桥外,其他各渡口都设置渡船,供行旅过渡(俗称过江),过渡的地点有三江口、镇前、西洙、东阳、港利及土坂等处,渡船或为—乡所共有,或为一姓所独占,或为连乡所共同经营。如他乡另辟渡口,兜揽客货,就能引起械斗。莆田平原沟渠纵横,除木兰溪有渡口外,其他沟渠亦有。渡船初设时期,这种纠纷,几无地无之。

沙田问题

沿海的灵川、武盛、奉谷等三里,某些海岸上升的地段,海滩绵互数里或十数里,附近乡民往往种植盐草于海滩上,获利甚厚;经过三数年后,成为子田,报官完税,划归私有。巨乡大姓,恃强凌弱,姿意侵占,讼不得直,发生械斗。往往由于一二乡肇事,终至祸延全里,沿海地区的械斗,多半由此而起。

在封建统治社会里,农民从事生产,多为个体经营,农民自私自利比较浓厚,常有盗耕牛,争水草、夺水陂,侵间田,占山地、摘果实的小斜纷发生,成为酿成械斗的导火线。如一九一一年松坂村因盗摘龙眼果实,同乡刘柯两姓同萧陈两姓发生激烈械斗,祸延经年,两方斗毙人命二十人,轻伤重伤的百余人,萧姓临阵俘获柯姓男子一人,就地把他斩首,砍断四肢示众。沿海临近内港地区,亦常因种植蛏、蚬等发生械斗。

水利问题

水利的兴废,关系农田丰歉收成甚巨。历代劳动人民,兴修水利,挖塘浚浦,取塘浦土壤,筑堤捍水,塘浦高,水流易畅,堤岸高,低田不潦,早年有所取水,涝年不致成灾。事半功倍,一举两得。旧社会统治者昏庸腐朽,不能作统筹兼顾办法,为人民规划万全,一任群众自已去做,此疆彼界,互不相让。甚至对他人兴修水利,非理阻挠;或借口风水迷信,挟众破坏已成之工程。更有在上游堵截溪水,不使下流,致低田无从得水,发生争执,上下流各乡,引起械斗。

相传宋末莆田发生大早,九里洋(今石庭至江口一带平原)各乡因争南安陂水源,发生过激烈的械斗,田园荒芜,道路为阻。时值贾似道谪配南下,道经其他,探询之下,代为调解,他分水源为八道,使各乡咸沾利益,至今人们称这八道水流名曰八卦水。这是宋代因水利争执而发生械斗的传说。

明代时,白杜村居使华陂上流,早年时常筑堰堵截溪水,不使下流;陂下各乡,需陂水灌溉田亩时,要付白杜村相当的代价,白杜村人居奇刁难。万历三十一年受早,陂下各乡群众,拥至使华陂开堰放水,白社村出而拦阻、发生械斗,死伤甚多。后知县蔡继善认白杜付缺理,禁止白杜村卖水,一面令陂下各乡群众聚石浚陂,以旺水源,至清雍正间又重修一次。但白杜村部分群众,对陂下甚防护,时盗窃陂石,致陂遭损坏,涝年泛滥成灾,旱年涓滴不流。每遇旱年,下流各乡,必发动群众,前往修陂,亦动因细故发生械斗。

蒸尝

封建社会宗法观念极强。各乡大族都有祠堂,始祖称大宗,支派称小宗,置蒸尝田,收租以供祭祖修祠扫坟之用,积累添置,有达数百亩以上的。后因族众愈多,族中出现把头,恃势欺凌隣乡、外姓;亦有人房霸占小房蒸尝。如清江乡周姓宋姓,某些宗法头子恃蒸尝丰厚,时欺凌隣乡或同乡小姓,小姓不堪其扰,连合向两姓斗争,自明迄清,时有发生。

再如一九四九年上郭村同北港付的械斗,两乡、都是姓郭的,原属—派,上郭村房大丁旺,霸占了北港村应轮的蒸尝;北港村郭姓族人,以历代受上郭旺房欺负,不甘再受屈辱,乃连结附近霞江、都邠等乌旗,同上郭械斗,践毁农作物果树无算,斗毙人命一条,伤数十人。上郭村后用钜金贿赂匪军陈维金伪团长,派队镇压,北港村被勒去多金。

迎神赛会

封感统治阶级利用宗教,愚弄人民;人民迷信宗教,积重难返。农历春节,吾莆各村普遍举行春赛,秋节举行游会,舁神像游行境内,佐以扮装的故事,马队、旗队、铳队,备极热闹。游行路径,乌白旗双方区别甚严,不能越境一步,如果稍为越出境界,势必引起纠纷,发生械斗。

亦有在中途设伏,遇对方队伍越境时,开枪拦截,爆发械斗。如北路霞尾乡七境,农历正月抬所奉祀的昭君神像游行七境,后舁大观山设醮酬神,游行时经淡头村边境,定要越境数十步,认为对本乡有利,但淡头乡对其越境,则认为大不利。监视甚严,见其越境数武,群起噪逐,械斗随朗爆发。事起仓卒,数年必发生一次。

因迎神迷信的争执引起械斗的几于每年都有。清中叶邑人郭籛龄的《吉雨山房文集》卷二中有《记神哄》一文, 记述了某年正月十四日广业里的萍湖和溪南两村迎神赛会时两村降神之童相斗的事件,可见因迎神迷信而引起的械斗较为经常。

龙舟

邑境临水乡村,多备置龙舟;大的乡村,还不止一艘,端午节及其以后,农事正暇,常举行龙舟竞渡,乌白旗乡的龙舟集于一处,游弋时一有机会,便互相竞赛;胜者眉飞色舞,败者垂头丧气,不慊于心,往往借故生事,械斗立时发生。

另—种启衅原因,是各乡互请龙舟挂红,同派乡村有新置龙舟或把龙舟重新修缮,必请共划至本乡挂红庆贺,犒以酒肉,以示亲善。龙舟划往时,经过非同派乡村时必须偃旗、息鼓而过,否则必遭拦阻截击,往往酿成械斗。1936年淡头村请延年村龙舟挂红,经过乌旗的南沟村,龙舟上金鼓齐鸣,呼噪声震天地,南沟村认为延宁村龙舟故意挑衅,全村发愤,将延年村龙舟包围击毁,殴伤划舟人众。

消息传播,白旗派如淡头、下亭、大沟、顶墩各村,争出援救;南沟村亦联结霞尾、四亭、莘沟乌旗各村抵御,械斗多日,事态日益扩大,乌旗派斗魁林宪文,白旗派斗魁陈卑二人,发号施令,推波助浪,北路一带陷于混乱。后来军队前往弹压,黑白旗派头子林宪文、陈卑二人被拘罚款,风波始告平息。

旧社会里因龙舟竞渡而引起械斗的事例很多。明弘治《兴化府志,风俗志》亦曾谈到“龙船竞渡”常引起“斗争词讼”。

迷信

在过去封建社会里,群众迷信风水,营坆盖屋时尤盛,坟墓房屋地址的选择,方向的确定,往往会被有关的乡村认为对其村风水有碍,发生争端;争执不已,就引起械斗。

1934年北路后坡村,因修浚渠道,向邻近的顶上郭山开采石头,顶上郭地霸郭松岩,藉口伤害祖坆风水,鼓众同后坡村械斗,历时数月,毁损农作物百余亩,又贿赂伪军派队镇压,后坡村被匪军队骚扰并勒罚千余金。


械斗记略

1、清咸丰三年(1833)华亭区(乡名无考)武举人许捷南与地霸吴头香二人各争雄长,鼓众械斗,许为白旗,吴为乌旗,械斗多月。

2、清同治年间(具体时间无考),东关外笏石以下数十乡联乡械斗,伤毙甚多。地方文武积习,畏惧不敢查究,民见告官不办,遂皆隐忍不告,官即佯若罔闻。必不得已派役前往谕止,勉强取具空结,粉饰了事,不旋踵而斗如故。

3、北关外九峯、冲沁、霞坂、沟上等村瞬乡械斗,斗毙数十 命,农作物损失难以数计。

4、南关外濑溪顶至华亭埔头等村械斗,共斗毙数十命。

5、东关外五虎、六狮、东汾、东蔡、朱寨等乡械斗,“无日不斗,无斗不毙,尸骸枕藉。”(以上四则见涂庆澜《荔隐山房文集》)

6、光绪三年(1877)正月十三日,广业里瓢湖附近浃漈村舆门前坡村因赛神演戏发生械斗。

7、光绪三年正月十四日晚上,广业里瓢湖村舆溪南村因迎神发生械斗。(以上二则见郭籛龄《吉雨山房女集》卷二)

8、光情六年(1880)冲沁村(白旗)和九峯村(乌旗)因水利和樵采发生械斗。冲沁村斗魁姚细妹三十联结乌旗各村围攻九峯村,焚毁屋宇十余座,死二人,伤十数人;冲沁村亦死一人,伤数十人。莆知县潘文凤派员前往止斗,冲沁村不听,围攻愈急。潘率楚军一营,星杨赶往冲沁村,阵获姚细妹三十,就地正法,械斗才停止。

9、光绪七年(l881),哆头村李姓(白旗)同郑姓(乌旗)因争海利械斗,双方联结外乡为援,斗毙数命,受伤甚多,焚毁屋宇十余座,毁坏海堤一段。知县潘文凤密令涵江巡检司李绍廉捕获斗魁李元一正法。继率队到乡,罚款数千元,勒缴枪枝二百余杆。

10、光绪二十八年(1902),西天尾附近洞湖村李姓同后卓村、垞兜村因争夺墟埸权利械斗,引起乌白旗联乡械斗。

11、光绪三十四年(19O8)十二月,东关外邹曾徐村同陈山村械斗。莆知县韩某会同楚军一营到乡止斗,日勒供给伙食共二百余元,后又罸款三千六百元,双方各任其半。统计兴斗以来,损失二万金。

12、十二月十八日,哆头村李姓(白旗)同洋中村(乌旗)长期因海利纠纷发生冲突,演为械斗,情况甚为激烈。

13、宣统元年(1909)正月初八日,南关外三十六乡蔡厝陈许两姓械斗,击毁住屋十八座。至十二日斗未止。

l4、二月初三日,东关外赤岭村郑姓起盖住宅,同村蔡姓认为与其族风水有关,拒绝郑姓起盖,蔡姓族众强折墙基,因是发生械斗。砍菓树数十株,塞水井十口,拔除麦田百余亩。

15、闰二月十三日,北关外山兜村(白旗)同坂仔村(乌旗)械斗,互相砍伐龙眼三百多株,各受伤十余人。乌旗派的九峯、塘头等村助山兜;白旗派的冲沁、石庭助坂仔,续战十余天,死伤甚多,后由江春霖出为调解和息。

16、三月,北关外碗窑村陈许俩姓械斗,互相砍伐菓树百余株,拔除田苗十余亩。十四日下午激战甚烈,双方各毙一人,后经同乡施大犹(举人)邀四境耆老出任调解和息。

17、四月二十日,望江里洋中村(乌旗)同鉄灶村(白旗)械斗。原因是鉄灶村人在埔尾塔矫方面兴建砖瓦窑,经营砖瓦生产,洋中村人认为与其所经营的砖瓦业不利,出而阻挠,发生争执,酿成械斗。望江里曾方铺及塘头村助洋中村,哆头村、卓坡村助鉄灶村。时斗时止,至五月中旬犹未息,互拔蚕豆、稻谷各三百多亩。

l8、四月二十日,东关外吴厝村同姓械斗,吴厝村吴充同族人吴寿、吴开不和,时相构衅。吴充勾结铳刀会会徒夤夜拥至吴寿吴开家里抢劫,越二日,吴寿吴开亦率众击毁吴充住屋,双方各率子姓械斗旬日,互有伤亡,毁损农作物三十余亩。

19、四月三十日,东关外林滨村郭姓同姓械斗。林滨村郭玉与郭狼仔为隔房兄弟,郭狈仔诱奸郭玉弟妇,被玉捉获,殴辱一场。狼仔不甘心,结合铳刀会会徒击毁郭玉住屋,两房送生械斗,互相击毁住屋十余座,伤二人。

20、五月,东关外西黄村沈姓两房械斗。知县韩某于六月十九日率队至西黄止斗,拘两房民众十八人,押缴枪械一百五十枝,罸款千余元了事。

21、六月十五日,江口区下坂村同观后狮球村械斗。下坂村人上山筑坝,恃强取用狮球村稻草,因是发生械斗,双方各伤十余人。

22、七月七日,东关外银兜村同村械斗,历时十余日,十六日斗,毙一人。

23、七月九日,松坂村同崇圣宫各村落械斗。崇圣宫民众素以贩运柴薪为付业,妇女尤多;经松坂村时常受该村恶少侮辱,愤不能平,因之发生械斗。

24、宣统元年七月,平海区冲沁村石埕与财主房械斗,历时月余,互有死伤。

25、同月,蛾颠村同村械斗,三十余天未息。

26、同月,东关外澄港村因海利争执,同本乡虎头角械斗。澄港村结连黄岐村刘姓,围攻虎头角,近邻码头、南坂、蔡厝各村亦加入战斗。斗毙三人,重伤数人,轻伤无数,拔除番茹百余亩。

27、同月二十三日,东关外清江村(白旗)同洋城村(乌旗)械斗。清江村龙舟戈经洋城,被洋城村小孩用石头掷击,清江村认为洋城无故惹事。事后清江村截殴洋城村商贩数人,两方遂生械斗。斗伤二十余人,除稻田数十亩。

28、八日初四日,江口区东施、埔埕、下埕埔(乌旗)同石庭村(白旗)械斗;毁石桥二座,拔除稻田数十亩。

29、九月初十日,北关外溪头村(乌旗)人盗摘延寿付(白旗)龙眼果实,延寿村索赔过巨,溪头村负担不起,表示拒绝,相持不让,遂发生械斗,历时数天,延寿村斗毙一人,互砍菓树百余株。

30、九月十一日,江口观后狮球村同下坂村又生械斗。先是本年六月间观后狮球村同下坂村械斗时,虽然公亲和息,但下坂村对赔偿狮球村的医伤费延未交清,下坂民众上山樵采,为狮球村人殴辱,因之再起械斗。狮球村斗毙一人,被拔除农作物三十余亩。

31、宣统二年十一月,东华村(乌旗)围攻龙华村(白旗),江东村、清江村(白旗)、洋城村,下江头村(乌旗)等均参加械斗。白旗的龙华村为一小村落,仅三十余户,但地居乌旗派各村的中间,对乌旗各村的联络起阻碍作用,乌旗派视如眼中钉。适东华村人到龙华观剧,因细致为村人殴辱,激怒东华村,十一月某日天微明,东华村组织了一批斗徒约三百多人,突击围袭龙华。该村人方在酣睡,趋避不及。东华斗徒入村,肆意焚杀抢劫,当被焚毁屋宇廿余座,抢杀三十余人(中有未成年小孩三、四人),财物损失达万余金。械案发生后,莆田知县易简立即会同驻军江涛营下乡,易简设行署于林墩村,县衙人员全部出动,如临大敌,数约千人,各乡供给伙食夫马什费等,日需千百余元。江东村斗魁吴廿八先,东华村斗魁余开卅三勾结巨绅吴鸿滨和江春树向县运动,易简示意要罚款五万元,缴枪五百杆,械斗发生后的损害亦须和息赔偿完案。吴、江又招引前县吏胥吴宗六为助手。吴宗六为光绪初酷吏徐承禧任内的刑房胥吏,阴鸷奸险,口头上要各乡息事宁人,言归于好;实则暗中挑拨,任意拖延时日,以达他敲诈目的。县署及驻军方面则利其日可坐获伙食费及夫马费千金,亦不加催促结案。案延至次年夏天易简他调,吴鸿宾、江春树恐怕新任知县来任后会别生枝节,因命吴宗六向各乡收齐罚款,草草完案,至缴械送斗犯等则没有实行。闻各乡所耗达十余万金,官得半数,半数则为吴鸿宾、吴宗六、江春树、吴廿八先、余开卅三等吞没去。

32、宣统三年(1911)四月十三日,涵江霞徐誧(乌旗)同延年铺(白旗)因互争美孚火油的起卸权,各不相让,引起械斗。霞徐村毙一人,各受伤数人、莆田县知县易简来涵止斗,延涵江商会会长黄纪云出任调停和息。

33、宣统三年(1911)五月,北高云庄村同高林村因争夺海利发生械斗。云庄村恃其财雄丁旺,将高林村陈燕兄弟二人掳去,活活杀死并焚烧高林房屋十余座。后由莆田农会会长江春霖调解,云庄村赔偿陈燕兄弟命案钱三千元,赔修高林村屋宇建筑费五千元。

34、闰六月。松坂村萧姓与刘、柯两姓械斗。乌旗派萧姓同白旗派刘、柯两姓素积仇怨。这回萧姓失盗,盗为冲沁村人而藏匿在刘姓某甲家,萧姓向刘姓索盗,刘姓拒绝,因之发生械斗,连续半年余,前后双方共毙人命二十七条,重轻伤数十人,砍伐菓树五六百株,焚烧屋宇数十座。对被俘虏的亦将其活活杀死,斩首断肢。斗案初起时,该村中立派耆老恐事情扩大,请江春霖出任调解,因江与刘姓有姻亲关系,不难迎刃而解。讵江听刘姓先入之言,认为萧姓缺理,坚要萧姓先赔偿刘姓被砍伐的菓树,然后议及萧姓被刘、柯两姓所杀死的人命,萧姓大不谓然,向县控诉,词连及江。江大怒,立请知县易简究讯具呈人萧姓房长萧下间十六;萧下间十六亦托举人萧浚[氵颐](号敦甫)向县剖白,说江武断,不近人情,易简左右为难,以致双方继续械斗,造成巨大损失,江亦大受地方人士指责。后由梧塘东埔各乡人士前往调解,并募款损助两方赔偿费,事始了结。

35、宣统三年十二月,笏石炳店与郯乡械斗。

36、民国元年(19l2)三月 哆头村李姓(白旗)与同乡郑姓(乌旗)因争海利械斗。历时十余日。郑姓毙一人,各受伤数人,破坏农作物甚多。府知事佘文藻派人制止无效,后派巡防队前往,阵擒斗犯郑乌、李举二人当场正法,并传两姓首要分子到案押办,斗事始息。

37、民国二年(1913)十月 涵江延年铺(白旗)同港头村(乌旗)械斗。港头村地霸郑俊十一、郑朝廿六二人,以赌为生,一向在涵江南庄社开设赌场。十月某日,郑等与延年铺地霸陈阿舍珠因赌发生冲突,陈率领爪牙将郑俊十—殴辱,并将其赶逐,不准在南庄社(白旗派)聚赌。郑俊十一被殴辱后,心怀愤恨,乘夜率众拥至萝苜田陈阿舍珠家中,将其弟陈阿兰劫走,勒赎巨款。陈阿舍珠购线探知藏匿所在,密约白旗派的码头乡、卓坡乡相助,分路围攻,夺同其弟。港头村猝不及防,草率应战,受伤数人,房屋被焚一座。后由涵江商会会长黄纪云,城绅士郑祖勋、陈耀枢等共同调解了局。

38,民国三年七月,北关外南郊村与霞亭村械斗,结连乌白旗,毙四命,伤数人,砍伐菓树百株,荒废田园百余亩。经绅士郑祖勋等调处未果,次年四月十四日又械斗,知县刘荫榛带警备队下乡,缉获斗犯四名,后由公亲调解和息。

39、民国三年。东郊舆土坂械斗。

40、民国四年(1915),涵江延年村同下徐村因争夺海运权利又发生械斗,引起乌白旗的联乡械斗。

41、民国十年(1921)十月,涵江延年铺下徐铺又因争夺轮船起卸货物的权利,延年方面要占半数,下徐铺只许分给三分之一,经涵江商会调处无效,再引起械斗。涵江驻军耿团程经邦营长派队驻扎两乡止斗,日勒令供给伙食费五百元,由两乡各负半数;继拘押下徐乡斗魁俞尾,延年乡斗魁陈乌桂、林濂十六等数人,各罚款六千元,两乡先后共花费几达二万金。

42、民国十四年(1925)七月,涵江六会堂(白旗)同港头、田尾、前林(乌旗)三乡械斗。涵江的青年铺、保尾铺。楼下铺、新桥头铺、宫口铺、仓头铺合称六会堂,居民多经商,与乌白旗本无关系。后因下徐铺舆延年铺乌白旗械斗,六会堂地近延年,遂倾向延年,一般地痞流氓,乘机结党树势,包娼开赌,遇事生风。六会堂与田尾、港头、前林亦向来没有什么争执。民国十年,涵江奸商陈湖泉及弟陈镜鸿,在新桥铺的东方地方及田尾等处大购地皮,建筑货仓栈房等十数所,并利用东方沟海交通之便,兴建码头一座,货物入港时,招田尾、前林、港头三乡民众担任起卸。六会堂地霸吴文铭、刘阔等二人,以该项起卸的利益无穷,而为三乡独占,想出来分润,乃藉口东方地属新桥头铺地界,码头筑在东方,起卸货物、应归六会堂担任;遂鼓动六会堂斗徒,乘驳船入港靠近码头时,强行起卸。港头等三乡以事出意外,亦拥前强夺,六会堂事先有所布置,派持武器者伏在东方衙口,见三乡群众拥至,开枪射击,港头村被击毙一人,受伤数人。时伪县长李德元率队到涵止斗,港头延绅士郑祖勋,六会堂延绅土江祖筵向李德元关说,结果被罚巨款,港头二千元,六会堂六千元,外各加伙食费一千元。

43、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三日,华亭区园头村同后山村因迷信游灯发生纠纷,引起械斗。(见民国二十年三月十日《奋兴报》)

44、民国二十一年(1932),灵川区下尾村同太湖村因争夺海地发生械斗,下尾村死一人。其后下尾村又同东汾、柯埭、柯朱等村相继械斗。

45、民国二十三年(1934),西天尾后坡村同顶上郭村械斗。

46、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西埔村族内发生械斗,牺牲二十八命;该村十年来连年械斗,计先后已牺牲60余命。

47、同年,北石城附近一带近五年来连续发生械斗,已牺牲七十三命。

48、同年,洋埭村张姓族内械斗,斗魁为张本与张庭。已牺牲十三命。去年牺牲十五命。(以上三见民国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莆田日报》)

49、民国二十四年(1935)七月,涵江镇乌白旗连日械斗。(见二十四年七月三十日《奋兴报》)

50、民国二十四年九月,镜墩村同南梧塘因龙舟竞赛发生械斗,南梧塘村被殴伤二十余人。(见二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莆田日报》

51、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忠门下后郭村因捕鱼舆下蒋村发生械斗,死四人。(见三月二十四日《奋兴报》)

52、民国二十五年(1936)六月,李厝头村械斗,历时二月未息,田园荒废数百亩。(见六月六日《莆田日报》)

53、民国二十五年(1936)夏,因龙舟竞渡肇事,白旗的淡头村、延年村、下亭村、大沟村、顶墩村同乌旗的南沟村、霞尾村、四亭村、莘沟村联乡械斗。

54、l949年上半年,前沁北渚乡的后温村同元兜村因争夺海地发生械斗;塘头新埔村同东庭村因墓地纠纷发生械斗;西天尾东头村同后卓村因赌博发生械斗;北港上郭村郭姓因争轮祖遗祭田发生械斗;清江村同洋城村亦发生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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