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最新报道,加拿大方面也传来最新消息,将会在5月27日正式对孟晚舟引渡案进行关键裁决。
加拿大法院将宣判她是否在该国和美国均构成犯罪,即案件是否符合“双重犯罪”的引渡条件。

孟晚舟,汉族,1972年出生,任正非之女。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公司财务部门的几个高级职位,包括销售融资与资金管理部总裁、账务管理部总裁、华为香港公司首席财务官,以及国际会计部总监。在被加拿大非法拘押时任华为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主要负责华为公司的财务运营及管理,包括财务策略、风险管理、融资筹划、税务遵从等业务。
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捕,美国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于2018年12月7日就此事举行保释听证会。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2019年1月29日,美国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长决定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对此,华为2日发布律师声明称,美国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签发授权推进令,华为对此感到失望。
3月3日,孟晚舟已提起对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诉讼。
3月6日,孟晚舟在温哥华再次出庭,引渡听证会延期至5月8日。
2019年5月8日上午10时,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听证会重新开庭。这次听证会只是确定接下来庭审的时间表,不会做出引渡与否的决定。
5月13日,华为心声社区发布了孟晚舟5月9日给所有华为人的一封信。孟晚舟在信中称,从未有机会如此紧密地与18.8万华为人联接在一起。无论眼下面对多大的困难和压力,内心都能依然坚定。
2020年1月20日,加拿大法院将再次就孟晚舟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将聚焦“双重犯罪”问题,即美国对孟晚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是一种犯罪。

在扣留期间,美国方面也曾多次要求加拿大将孟晚舟引渡至美国,但最终都因为证据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引渡成功,而美国依旧不死心,为了能够成功引渡孟晚舟,更是直接要求加拿大法官限制华为和孟晚舟对外披露证据,防止出现更加不利的证据,让美国无法成功引渡孟晚舟。
美国去年1月28日正式刑事起诉,指控华为、华为子公司和孟晚舟共涉嫌23项罪行,包括欺骗多家金融机构和美国政府,隐瞒和伊朗的商业活动。
若孟晚舟被引渡至美国且罪名成立,将面临每项罪名最高30年的刑期。
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和美国不同,加拿大在开始引渡程序时并没有对伊朗进行制裁,意味着孟晚舟案不符合双重犯罪的法律标准。
温哥华的刑事辩护律师兼引渡问题专家波廷(Gary Botting)分析,若法官裁定孟晚舟在加拿大不违法,那孟晚舟就能回国了。
因为从相关人士所透露的信息来看,目前绝大部分的证据都在表明华为以及孟晚舟并不存在相关的违法行为,而目前美国方面也拿不出“实锤”证据,来正式将孟晚舟“定上罪名”;所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显然加拿大也不能够将孟晚舟定罪,释放也是必然的。
并且路透社方面还提到,加拿大方面似乎已经不愿意将这件事再拖下去,因为加拿大作为一个明显被利用的“工具人”,也已经开始感觉到不耐烦了,所以选择在5月27日正式对孟晚舟引渡案进行关键裁决,这意味着法官一旦认定孟晚舟真的不存在违法行为,那在5月27日后,孟晚舟就能回国了。
外交部表态

赵立坚: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中国政府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
记者:你刚才表示加方应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如果加法院作出对孟不利裁决,中方是否会采取报复措施?
赵立坚:我不回答假设性问题。
记者:孟晚舟的案子在加拿大是公开审理的,并且有律师团队为其辩护。但加拿大公民康明凯、迈克尔两人却不能为自己辩护。对此你有何评论?
赵立坚:关于康明凯、迈克尔两名加拿大公民个案,中方已多次阐明立场,他们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中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依法保障有关加拿大公民合法权利。中方敦促加方切实尊重法治精神,尊重中国司法主权,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我想强调,中方始终依法保障康明凯、迈克尔的合法权益。
记者:中方是否期望加方周三宣布释放孟晚舟?如果加方这么做了,中方是否会尽快释放康明凯和迈克尔?
赵立坚:我已经非常明确地阐明了中国政府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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