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王昌龄被贬龙标时所做,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七年夏(公元748年)。那时王昌龄任龙标尉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一次,他独自一人在龙标城外游玩,在东溪的荷池,见当地酋长的公主、蛮女阿朵在荷池采莲唱歌的情景,被其所吸引,遂作《采莲曲》。
译文:
采莲少女的绿罗裙融入到田田荷叶中,仿佛一色,少女的脸庞掩映在盛开的荷花间,相互映照。
混入莲池中不见了踪影,听到歌声四起才觉察到有人前来。
注释:
罗裙:用细软而有疏孔的丝织品制成的裙子。
一色裁:像是用同一颜色的衣料剪裁的。
芙蓉:指荷花。
乱入:杂入、混入。
看不见:指分不清哪是芙蓉的绿叶红花,哪是少女的绿裙红颜。
闻歌:听到歌声。
始觉: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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