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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追查433 张购物卡

【警示教育】追查433 张购物卡 前线理论圈
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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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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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某利用公款支票购物打折结余款28.38万元,办理了433张购物卡,并用购物卡采购商品慰问社区志愿者;为社区‘两委’人员违规发放福利;将价值11.45万元的购物卡与部分社区‘两委’人员进行瓜分,其本人占有5万元。”近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从追查433张超市购物卡的来龙去脉着手,查处了一起发生在该区某机关大院社区的典型违纪案件。


深挖细查  意外收获


时光回转。2017年9月25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受理了一起群众匿名举报,反映该区某机关大院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某借为女儿举办婚礼之机敛财,顺带说到社区在采购活动所需商品时有收受回扣的嫌疑。


审查人员第一时间对婚礼现场录像进行了证据固定,随后向该社区经常采购活动用品的北京亿潼隆超市万丰店进行核实,比对商品的进价和售价,发现该超市商品价格偏低,没有太多给回扣的空间。


“是举报人道听途说,还是被举报人手段太隐蔽?”审查人员没有泄气,继而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反复查账、对账工作,把2013年至2017年街道的相关账目材料、超市采购的所有账目材料全部收集到位,对该社区146次共126万余元资金申请全部列表比对分析,发现刘某某利用超市打折促销渠道共结余公款28.38万元,办理了433张购物卡。


这一“意外发现”让审查人员连日来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接着,审查人员又对这433张购物卡的相关明细,包括平账日期、申请资金的项目、支票金额、支票号、办卡金额、办卡时间、实际消费情况以及是否关联超市会员卡等情况进行逐笔统计分析,最终核实该社区7名“两委”人员存在违规使用及非法占有公款问题。


“这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持续时间长,且被调查人手段隐蔽,善于玩规避、搞变通。”办案人员王文帅感叹道。


“被审查人采取的是‘蚂蚁搬家’式的手段非法占有公款,最终我们依靠最基础的查账工作‘不厌其小、不厌其烦’,一举打开局面。”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汪蕾介绍说。


▲ 审查人员对每张购物卡的相关记录进行比对分析


公款购卡 手段隐蔽


该社区为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居民社区,社区党委为街道党工委的下级组织。该社区无独立财务账户,如组织社区活动,需向街道申请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为财政拨款,属公款,且须专款专用。


2012年3月,刘某某担任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后,在开展社区活动前到北京亿潼隆超市万丰店购买物品时,发现参加打折返利活动可以结余部分资金。2012年12月,刘某某在社区班子会议上提议,今后社区可利用结余资金购买亿潼隆超市购物卡,用来为社区志愿者购买慰问品,与会班子成员均同意。


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刘某某在亿潼隆超市使用羊坊店街道下拨资金购买社区活动所需商品时,通过购买促销、打折商品的方式,截留资金并用于购买433张亿潼隆商场购物卡,总面额为28.38万元。


其间,刘某某用价值9万余元的购物卡购买了大米、食用油、洗洁精等商品慰问社区志愿者;用价值7.8万余元的购物卡购买了大米、食用油等商品违规给“两委”人员发放福利。余下的购物卡由刘某某分发给部分社区“两委”人员使用。其中,刘某某自己占有5万元购物卡,李某某(另案处理)分得2万元购物卡,吴某、王某某各分得2万元购物卡,马某分得3500元购物卡,郝某分得1000元购物卡。


严肃执纪 绝不姑息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刘某某身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召开社区班子会的形式截留财政资金,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截留资金并用于个人消费,且情节严重;违规收受社区工作人员给予的礼金1.08万元,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吴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王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马某警告处分;给予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郝某警告处分;对另两名“两委”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将收缴的涉案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购物卡虽小,折射的却是党员的纪律意识。公款购卡属于典型的‘四风’问题。”海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深挖细查不收手、不知止,玩规避、搞变通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当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的形势下,该社区领导班子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的曝光,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纵观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在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中,多数是“明知故犯”,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手段隐蔽而为之;有的甚至东窗事发仍试图蒙混过关……凡此种种,因“小”而放任自己,不守规矩,最终都逃脱不了纪律的严惩,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加深认识,从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心存敬畏、自律自省,切莫被利益蒙蔽双眼,“卡”住本应精彩的人生。



原标题为:《追查433 张购物卡——海淀区某机关大院社区7 名“两委”人员顶风违纪被查处》

来源:《是与非》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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