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安监局安全监督管理二科科长陈某,2016年至2017年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电子购物卡共计3000元;2017年6月14日晚,陈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参与其安排的娱乐活动。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9月20日,海淀区纪委通报曝光了一批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令人称奇的是,这是海淀区纪委快速突破的一批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的系列案件,导火线是一封网上匿名举报信,送卡的是该区一家加油站站长,收卡的是该区4家单位的7名党员干部。系列案件曝光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小小购物卡“引爆”了加油站。

前不久,海淀区纪委收到一封来自网络的匿名举报信:“2017年6月14日18时,海淀区安监局安全监督管理二科科长陈某在本格寿司朝阳公园店接受某石油公司宴请,并接受该公司给予的某电商平台购物卡。”
接到举报后,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决定由第八纪检监察室核实此案。八室立即成立核查组,初步研判:反映的“宴请”问题线索,无现场监控录像可调,参加宴请其他人员不详,收受购物卡问题缺少更详细的卡面信息,是否消费、具体消费主体不确定,查办工作必须另辟蹊径。核查组决定从“宴请当日涉案人员手机通讯记录”和陈某及密切关系人特定时间网购记录入手寻找突破口。

▲海淀区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分析案情
经调查发现,陈某之妻于2017年1月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价值846元的商品,支付方式为某电商平台电子购物卡,该购物卡购买人为多某。
经查,多某,男,34岁,任北京某加油站站长。2016年2月,多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张面额为1000元的电子购物卡,并将该购物卡的账号和密码通过短信发送给陈某。2017年初,多某再次将一张面额为1000元的电子购物卡以短信方式发送给陈某,陈某均收受。
经进一步核实,2013年,陈某还结识了经营加油站设备维护等工程的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某某和北京某石油有限公司公共关系总监陈总。
2017年6月14日,朱某某邀请陈某和陈总到朝阳区本格寿司朝阳公园店吃晚饭。当晚用餐花费1100元人民币,费用由陈总的个人微信账号支付。吃完饭后,三人到附近的一家KTV消费,由朱某某个人现金支付,费用约800元。几天后,陈总到区安监局监管二科的办公室找陈某,并将北京某石油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交给陈某办理,该材料中夹有陈总个人购买的2张面额均为500元的京东购物卡,陈某收受。
一案牵出多案。八室在审查陈某涉嫌违纪问题过程中,扩大核查范围,通过海量数据查询、碰撞,先后锁定海淀区4家单位的7名工作人员涉案。
区安监局指导办副主任刘某某,2016年春节前,收受多某给予的2张面值均为1000元人民币的电子购物卡,用于购买食品、炒锅等个人消费。另外,从2015年起,刘某某以“记账加油”为名在多某所在加油站多次加油,累计加油金额10000余元,至谈话时均未结算。
区安监局安全监督管理二科主任科员陈某某,2015年以来,收到多某给予的2张面值均为1000元人民币的电子购物卡;收受陈总给予的2张面值均为1000元人民币的实体购物卡,总计4000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手机、矿泉水等个人消费。

▲海淀区七名党员干部
违规收受购物卡被查处的有关案卷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测所助理工程师曹某某,2016年先后6次收受多某给予的电子购物卡,每张面值1000元,共计6000元,陆续用于购买探路者防风抓绒服、三星打印机等个人消费。
区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科员张某,2016年以来,收受多某给予的2张面值均为1000元的电子购物卡、陈总给予的1张面值为1000元人民币的实体购物卡,总计3000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折叠耳机等个人消费。
区工商分局青龙桥工商所副主任科员谢某某,2016年中秋节前和2017年春节前,分两次收受多某给予的2张面值均为1000元的购物卡,共计2000元,用于购买剃须刀、压力锅等个人消费。
区工商分局清河工商所主任科员杨某,2016年、2017年春节,收受多某给予的2张面值均为1000元的电子购物卡,共计2000元,用于购买空调、生活用品等个人消费。
近日,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海淀区安监局专职安全员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安监局安全监督管理二科主任科员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区质监局计量检测所助理工程师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科员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海淀工商分局青龙桥工商所副主任科员谢某某、清河工商所主任科员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一封举报7人被查。这一系列违纪案涉及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多家单位,7名涉案人员均在上述单位中拥有对加油站监督检查与处罚权力的科室工作,甚至出现前后两任科室领导均发生违纪行为的情形,充分暴露出相关单位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薄弱之处。”八室主任汪蕾讲道。
“加油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场所,既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日常出行需求,又因其特殊的经营种类,需要加强多方行业监管,确保经营安全。”办案人员钟鸣说。而加油站负责人通过宴请、娱乐、赠送购物卡的方式与相关公职人员往来,使监管人员逐渐放松警惕,忘记了应有的纪律作风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敬畏、心存侥幸,足见公职人员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极易在类似的“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
“购物卡腐败”具有隐蔽性高、腐蚀性强、影响范围广的特点,而利用电子购物卡行贿隐蔽性更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日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要夯实党员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从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心存敬畏、自律自省,切莫被利益蒙蔽双眼,毁了本应精彩的人生。”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感慨道。
原标题:《小小购物卡“引爆”加油站——海淀区4家单位7名党员干部利用“微权力”收受购物卡被查处》
(作者单位:海淀区纪委区监委)
来源:《是与非》2018年第1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