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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 |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的又一次升级

众说 |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的又一次升级 国际经贸圈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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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10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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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10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自贸港的产生原因

从全球已经设立的自贸港来看,多数是国家或地区划在国境之内关境以外的港口区域,进出该港的国际货物,可以免受海关监管,免征关税。早在欧洲共同体(欧盟前身)时期,该组织就在法律文件中规定:“自贸港是港口的一部分,自贸港有严格明确的界线,该界线受海关监督。自贸港划在海关管制区以外,准许外国商品免税出入。在该区域内,商品可以储存、重新包装、展览等,或在遵守有关条例的前提下,转运、销售或加工,海关一般不予监督或限制。”即国际货轮停靠自贸港,即进入了该国的境界范围,可以在此区域进行装卸、运输、仓储、加工、装配等,并再行出口,不受监管。但如果货物从自贸港进入国家内陆地区,必须在关界接受海关监管检查并交纳关税。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区的比较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但照国际惯例,自由贸易港一般设在自由贸易区内。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浦东政协委员、洋山海关关长顾红梅也表示,自由贸易港是自贸区中的自贸区。


那么,作为自贸区升级版的自由贸易港到底有何优势?具体可以分成以下几个方面:


  • 在货物自由流动上,在自由港内备案注册的企业,只对重点类型、重点货物实行抽检制度。海关一线真正放开,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自由贸易港将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入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一线申报手续,大幅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 在资金的自由流动上,改善外汇管理方式,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自贸区账户制度,加快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等,争取大幅降低港区内注册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 在人才的自由流动上,对于港内企业聘用的外籍人才,将以发放中国绿卡为目标,且外地人才落户也适度放宽。
  • 更为重要的是,外国投资者在港区里任意投资与创办企业,同时可以开设离岸账户与开展离岸贸易,并在离岸贸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高端服务业,发展离岸金融等相关业务。


1. 离岸贸易:是一种综合的全面的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的国际贸易操作方式。《香港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把离岸贸易分为“商贸服务”和“与离岸交易有关的商品服务”两种。“商贸服务”是指从境外卖家买入,并直接卖给另一外地的买家的货物买卖服务,有关货物没有进出当地。“与离岸交易有关的商品服务”是指按照外地买家或者卖家的要求,安排购买、销售货物的服务(例如寻找货源、市场推广、商讨合约及价格、装运等),所涉及的货物是由境外卖家透过当地贸易商安排售于另一境外买家,有关货物也没有进出当地。


2. 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


发展自贸港的优势

但除此之外,自由贸易港还能赋予中国经济成长的特定势能。

一方面,自由贸易港能创造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高端分工的优势。目前国际贸易与投资占世界GDP的比重超过了70%,中间品贸易占全球贸易的70%以上,过往30年全球价值链的重新分拆已经基本完成,一国贸易优势的获取路径已经从关境间的自由化延伸到关境内的一体化,依此除了进行企业技术和组织创新外,核心的问题是制度的再设计。中国企业虽然以价格和规模优势深度嵌入了国际分工,但依旧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实现价值链位置的突破与上移进而获得更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增量,必须进行自身制度的创新,其中自由贸易港则是一个最富潜能的制度安排。

另一方面,自由贸易港将显著加快中国国内企业的转型升级脚步。由于港区内外资企业可以自由投资和生产加工,商品可以自由中转、长期停留与销售,也就是说外商能够自由支配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产业链配置,同时国内企业与商品也不享有任何优惠和特权,绝对公平化竞争必然倒逼中国企业对标国际最高贸易与投资规则进行转型升级。重要的是,目前如资本项目市场化、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以及合资办学办医等服务业的开放在自由贸易区遭遇到不小的“瓶颈”,而这些领域的突破则完全可以在自由贸易港落地,经验充分后便可在自由贸易区进行铺展,从而有效提升中国产业结构的层级。


我国发展自贸港的展望

当然,在赋予自由贸易港更大改革自主权的同时,也对有效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了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所谓“一线放开”就在港内最大程度地简化入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一线申报手续,最大便利化地满足货物、资金配置的要求;所谓“二线管住”就是严格监管流向关外尤其是内陆的货物。沿着这个思路,我国自由贸易港必须加强对国际货物和国内货物、一般货物与转口货物、高风险货物和低风险货物的识别,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覆盖面严整的货物监管制度。

前期大胆规划,谨慎实施,后期认真总结,努力推广,这样才能有效兑现创新的红利。希望我国的自由贸易港能够与国际最高标准对标,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又一座里程碑。

资料来源:经济参考报、搜狐财经、中国航务周刊、每日经济新闻、《自由贸易港:中国对外开放的平台再造》

—责编:方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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