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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3月19日至20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出席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未来的工作、基础设施、金融部门发展、国际金融架构、反恐怖融资以及国际税收挑战等议题,并发表了联合公报。
拒绝保护主义 但贸易战阴影仍在
3月20日,全球金融领袖在G20会议上表示拒绝保护主义,并敦促各方就贸易问题进行“进一步对话”。全球20个最大经济体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讨论了贸易中断的风险,认为这是经济增长面临的风险。全球20大经济体占全球贸易的75%,占全球GDP的85%。
会议重申了2017年的汉堡宣言。该宣言称,G20国家将继续打击保护主义,包括所有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该宣言也表示,G20国领导人同时也认识到合法贸易防御工具的作用,允许对不公正的贸易伙伴国采取“正当的对抗措施”。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为美国提供了一个机会,得以解释其在关税立场的合理性。
美国将在近期开始执行钢铝关税,且据彭博社透露,特朗普还在考虑对中国产品征收高达600亿美元关税的计划。此外,美国还特意指出德国目前也对美国存在贸易顺差。此次美国财政部长努钦明确表示,美国政府的关税行动是一种合法的防御手段。他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需要做好准备,再次为美国的利益采取行动,并且捍卫自由和公平的互惠贸易。”他还补充称,其他国家对此展开报复的风险一直存在。
经过两天的商讨,G20在20日发布的最终公报中移除了此前草案中关于打击贸易保护主义和内向型政策的措辞。有专家表示,同去年一样,本次会议公报没有提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还是美国的反对。“G20是一个协商一致的组织,只要有成员反对就不会写入公报,尤其又是像美国这样重要的国家反对。” 此外,美国在关税豁免方面的动作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分化反贸易保护主义阵营的作用。“有很多国家,以及欧盟,在钢铁贸易保护上企图争取到关税豁免,来让美国唯独把中国作为打击对象。”
虚拟货币首次成为会议议题
联合公报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资产而非货币,承认其提高金融经济效率和包容性的优势,但也对其逃税、洗钱、恐怖融资等问题表示关注。
自去年以来,比特币暴涨暴跌,经历数轮过山车行情,引发了全球主要央行的注意。自G20法国峰会开始,包括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部门都曾表示,应当在G20会议中就加密货币的监管达成国际合作。加密资产缺乏主权货币的关键特质,在某些时候会影响到金融稳定性。”公报中写道,“我们致力于实施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因其同样适用于加密资产,我们期待FATF对这些标准的重新审视,并呼吁FATF推进其在全球范围内实施。” 此外,公报还呼吁国际标准制定机构(SSBs)继续对加密资产及其风险进行检测,并适当根据需要评估多边反映。
周小川表示,加密资产可能引发系列挑战和问题,如非法交易、洗钱和恐怖融资,可能会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加密资产虽然规模仍然较小,但社会影响较大,不容忽视。中国一直强调,金融部门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目前看加密资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存疑。目前应继续加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安全网建设。
中国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自去年8月开始的那场监管风暴已经亮明。ICO(首次代币发行)、比特币交易平台先后被叫停。今年开始,央行继续整治经过“改头换面”、“出海”的那些平台。在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周小川在央行新闻发布会上接连回答了三个关于加密货币和数字货币的问题,也表现出监管层对这一焦点问题的关注。
不过,是否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在本次会议上仍然悬而未决。阿根廷央行主席弗雷德里克·斯特泽尼格在记者会上表示,在加密货币任何政策出台之前,还需要更多信息和数据,各国同意以2018年7月作为一个时间点,在此之前研究好政策出台所需要的数据和信息。此消息一出,虚拟货币价格止跌回升。
比特币已经引起了全球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并且引发监管部门出手整顿。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此前宣布,已经针对三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出了联邦民事执法诉讼。法国等一些国家也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具体措施,例如将“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合法地位作为监管部门的第一个着眼点。但并非所有国家都持有相同的态度,巴西央行行长戈尔德法因表示,他们国家的加密货币不会被监管,巴西不一定非要遵循G20制定的相关规则。
数字化的税收挑战
OECD和G20共同做的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称,目前BEPS包容性框架中已有超过100个成员,他们将会监督并相互审视对最低标准的实施,并完成和解决BEPS相关的标准设置。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指利用不同税收管辖区的税制差异和规则错配进行税收筹划的策略,其目的是人为造成应税利润“消失”或将利润转移到没有或几乎没有实质经营活动的低税负国家(地区),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关于数字经济,核心在于如何定义一家公司在一个国家中的充分存在,以及在一家跨国集团中其利润如何跨境分配,形成征税的基础。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上就不断有声音对跨国公司通过关联公司定价策略、专利许可权转让、跨境利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分摊等安排进行避税。近几年,在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后,一些国家为增加财政收入,将BEPS列为最高级别的政治问题考虑。其中,互联网时代崛起的代表数字经济的跨国科技巨头,成为屡遭发难的标的。
朱光耀表示,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这是创新的成果,数字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率的提升,增加了经济增长动力。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也给税收征管、反洗钱等领域带来新挑战。各方需要关注数字经济征税单边短期措施的外溢效应,以及可能对现行国际税收规则造成的影响,避免因短期税收利益阻碍创新及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G20应继续加强协调,于2020年就数字经济征税长期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来源:凤凰网,网易财经,腾讯财经,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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