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获取最新资讯及各种国贸资源
全文共7139字,阅读大约需要12分钟
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季度更新)
在此季度中,本文将讨论全球范围内反垄断执法和并购交易反垄断申报方面的域外关键进展。
全球范围的反垄断执法在2018年的开年季度呈现出非常活跃的态势,特别是针对卡特尔行为——在欧洲,欧盟委员会先后对三起汽车行业案件和八家电容器生产商分别处以5.5亿欧元和2.5亿欧元的巨额罚款;在亚太,印度对煤炭处理商的围标行为处以超过2千万美元的罚款,新加坡对五家电容器生产商固定价格的行为开出其历史最高罚单,而日本和澳大利亚则分别针对本土的卡特尔案件提起较为罕见的刑事诉讼。
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季度除了欧盟委员会对高通滥用其在LTE基带芯片市场支配地位开出的近10亿欧元罚单外,其他诸多司法辖区则把矛头对准了数字行业巨头,如谷歌和脸书。德国和以色列在本季度均公开确认其对谷歌和脸书的反垄断调查;澳大利亚也针对数字平台正式启动行业调查;在印度,谷歌则因操控互联网搜索结果而产生的“搜索歧视”被处以约2100万美元罚款。
在并购申报领域,本季度,关注度极高的两起全球性交易——高通/恩智浦和拜耳/孟山都,在欧盟尘埃落定,均获得欧盟委员会附条件批准。除此之外,欧盟委员会在本季度还忙于应对UPS就被阻止收购TNT的索赔请求;对未达申报门槛的Apple/Shazam交易,欧盟委员会在众多成员国的一致移交请求下决定开启审查。另外,针对未依法申报交易的执法,本季度菲律宾出乎意料地对一项已完成交割但未依法履行申报义务的交易作出了宣布交易无效的决定。印度尼西亚在本季度也对迟到申报的交易方开出两张罚单。
立法层面,亚太地区依旧热度不减——本季度,新加坡就《航空公司联盟协议指引》公开征询意见,菲律宾提高并购申报门槛,越南拟开始审查影响越南竞争的域外交易以加强并购控制,澳大利亚则拟修订其《消费者法案》。在欧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意大利也纷纷对其并购申报门槛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年度调整。
除上述外,本季度更新中还对目前关注度极高的美国外资审查(CFIUS)日益趋紧的近况进行了介绍。
欧 洲
欧 盟
欧委会附条件批准高通收购恩智浦
2018年1月18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附条件批准了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Qualcomm)收购荷兰恩智浦半导体公司(NXP)的交易。欧委会认定,交易双方具有高度互补的产品并在该等产品市场上占据主导或强势地位。
欧委会对该交易的竞争担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合并后的实体可能导致其他芯片供应商难以使用恩智浦用于票务或收费平台的相关技术(MIFARE),并削弱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与高通基带处理芯片及恩智浦近距离无线通信(NFC)和安全原件的兼容性;其二则是两家公司合并后将具备强有力的NFC技术知识产权,从而增加合并后实体的议价能力并促使合并后实体就NFC技术收取更高的专利费。
针对欧委会的竞争担忧,高通提出了一系列救济措施,包括:第一,承诺在未来八年内继续对第三方许可恩智浦的MIFARE技术和商标,并以不低于现有水平的条款对外许可;第二,承诺在未来八年内确保其芯片和其他公司相应产品具备兼容性;第三,保证不会收购恩智浦的NFC标准必要专利及部分NFC非标准必要专利,就其收购的部分NFC非标准必要专利,高通不会向其他公司发起专利诉讼,并将提供在三年内免费授权使用该等专利。欧委会表示这一决定取决于高通是否严格遵守前述救济措施。该交易已在美国、日本、墨西哥、菲律宾、俄罗斯及台湾等司法辖区获得无条件批准,并在韩国获得附条件批准,目前尚待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决定。
欧委会对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处以9.97亿欧元罚款
2018年1月24日,欧委会发布了其针对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罚款决定。具体而言,高通作为在LTE基带芯片市场具有绝对支配地位的企业,自2011年至2016年间,向其重要客户苹果支付了数十亿美元以换取苹果排他地使用高通生产的LTE基带芯片。苹果的内部文件证明该等价款致使苹果在此期间丧失更换其他芯片供应商的动力。除此之外,经过广泛的定性和定量证据的收集,并考虑到苹果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市场的市场力量,欧委会认为高通的行为妨碍了其他LTE基带芯片生产商在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剥夺了欧洲消费者选择的权利。欧委会特别声明,高通在产品质量上的显著优势并不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的理由。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对社会及消费者负有特殊责任。
除欧委会这一最新罚款,高通过去几年内在全球范围内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遭遇了多起反垄断调查。其中,201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判罚高通60.88亿元人民币;2016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判罚高通1.03万亿韩元;2017年,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判罚高通234亿新台币,这三例罚款均创下了当地竞争执法机构罚款的历史最高记录。
苹果收购Shazam面临欧委会的审查
2018年2月6日,欧委会宣布其将对苹果收购英国的音乐识别应用Shazam的4亿美元交易进行并购审查。从申报门槛的角度看,该交易的各方并未达到《欧盟并购条例》项下的并购申报门槛,但达到了奥地利的并购申报门槛,并因此向奥地利竞争执法机构提交了申报。此后,奥地利决定向欧委会申请移交案件,并有其他六个欧盟成员国陆续向欧委会表示支持奥地利的移交申请。欧委会认为该交易可能对欧洲经济区多个成员国的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欧委会对该交易具备更为合理的管辖权。在欧委会的要求下,苹果于2018年3月14日向欧委会提交了申报。这是近两年来第一起由成员国向欧委会提出的并购审查移交,也是参与请求移交的成员国数量最多的一次。
欧委会对七家企业涉及汽车行业的卡特尔行为处以5.46亿欧元罚款
2018年2月21日,欧委会集中公布了三起涉及汽车行业的卡特尔案件的处罚决定,其中包括:
(1) 汽车海运商卡特尔案——对智利南美轮船(CSAV)、日本川崎汽船(K-LINE)、商船三井(MOL)、日本邮船(NYK)和挪威华伦威尔森(WWL)处以总计3.95亿欧元的罚款。该等公司于2006年至2012年间通过协调相关航运服务价格、分割市场、交换商业敏感信息,以实现对欧洲及其他大陆间航线的汽车运输价格的操控。
(2)火花塞卡特尔案——对德国博世(Bosch)、日本电装公司(Denso)及特殊陶业株式会社(NGK)处以共计7,600万欧元的罚款。这三家火花塞供应商于2000年至2011年间通过交换商业敏感信息以划分市场并固定火花塞价格。
(3) 汽车制动系统卡特尔案——对汽车液压制动系统供应商天合汽车集团(TRW)、德国博世、大陆集团(Continental)的卡特尔行为及汽车电子制动系统供应商德国博世和大陆集团的卡特尔行为处以共计7,500万欧元的罚款。两项卡特尔均涉及交换定价信息达成市场协同的行为,并操纵了汽车液压制动系统及汽车电子制动系统的价格。
前述三起卡特尔行为均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欧洲经济区内的汽车制造商、汽车出口商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上述行为所涉企业均承认参与相关卡特尔行为并同意和解。由于商船三井、日本电装公司及天合汽车集团分别是三个案件中首个向欧委会揭发相关卡特尔的公司,因此这三家公司免于处罚,其他公司也基于其各自的合作程度、违法程度及和解态度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罚款减免。
UPS就收购TNT被否决一案,向欧委会索赔17.42亿欧元
2018年2月,美国速递公司UPS就欧委会于2013年阻止其收购荷兰速递公司TNT的决定,向欧委会索赔17.42亿欧元。2013年,欧委会以并购交易将使速递业竞争者由四个减少为三个为由,否决了UPS收购TNT的交易。UPS随后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异议,后者于2017年3月认定欧委会未将其在分析中使用的经济分析模型告知UPS,侵犯了UPS的辩护权。欧委会目前已就普通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而UPS则认为欧委会不仅存在程序层面违法,还严重违反了法治原则,并在法律分析层面存在实质错误。UPS称欧委会的决定对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而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欧委会赔偿其达17.42亿欧元的经济损失附加其他适用利息。
欧委会对滕特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展正式调查
2018年3月19日,欧委会确认其对德国电网运营商滕特(TenneT)开展正式调查以判断滕特限制丹麦西部的电力容量进入德国的行为是否违反欧盟反垄断法。滕特是德国四大传输系统运营商中最大的运营商,负责将电力从发电厂传输至大型工业用电客户及地区性传输商,再由其传输至家庭及其他小型工业用户。欧委会将调查滕特是否在德国和丹麦西部边境的电力传输端减少电力传输量,且若存在该行为,其是否构成通过歧视非德国电力厂商及阻碍单一能源市场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欧委会目前正在与滕特进行磋商,讨论解决该等问题的可能承诺措施。该等承诺措施需在确保德国高压电网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德国和丹麦西部边境电力传输端的最大容量。欧委会一直致力于解决欧盟境内跨成员国电力传输所遭遇的瓶颈,而这一调查有望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
欧委会附条件批准拜耳/孟山都案
2018年3月21日,欧委会附条件批准了拜耳收购孟山都的收购。该交易涉及蔬菜种子、广亩农物种子/性状、农药、数字农业等业务。经审查,欧委会发现:(1)就蔬菜种子业务而言,除双方外的供应商数量稀少,交易将消除双方在该等市场的直接竞争;就广亩农物种子而言,交易将消除欧洲油菜种子市场的竞争(孟山都和拜耳分别是欧洲和全球最大的油菜种子供应商)和棉花种子市场的竞争(交易将消除欧洲棉花种子许可方面的竞争);就广亩农物性状而言,交易将消除双方的性状堆家族之间(trait stack families)的竞争、经基因编辑的和非经基因编辑的耐除草剂性状和耐害虫性状上的创新竞争,并强化孟山都在耐除草剂或耐害虫性状上的支配地位;(2)就农药业务而言,交易将消除双方在农用和非农用非选择性除草剂的直接竞争、除草剂和除草剂/性状系统的创新竞争,以及双方未来在种子线虫处理产品上的潜在竞争;(3)就数字农业业务而言,交易将消除拜耳最近启动的和孟山都将启动的欧洲数字农业业务上的潜在竞争;(4)此外,欧委会起初对于合并后实体可能通过捆绑种子和农药产品排除竞争者的观点并未通过市场调查得到证实。拜耳提出的承诺包括:向巴斯夫(BASF)整体剥离拜耳的蔬菜种子业务、(近乎整体的)广亩农物种子和性状业务、草铵膦资产及三条非选择性除草剂研发线、孟山都的种子线虫处理资产(Nemastrike)等。拜耳还将向巴斯夫授权其目前和将来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的电子农业产品以使巴斯夫复制拜耳的电子农业市场地位。欧委会注意到巴斯夫可能是合适的买方,但是拜耳和巴斯夫需要进一步提交材料证明巴斯夫有能力和动机发展剥离业务从而成为合并后实体的有力竞争者。拜耳只有在欧委会正式批准最终向巴斯夫的资产剥离后才可完成对孟山都的收购。
欧委会对八家电容器生产商的卡特尔行为处以2.54亿欧元罚款
2018年3月21日,欧委会对日本埃尔纳(Elna)、日立化成(Hitachi Chemical)、禾伸堂(Holy Stone)、日本松尾(Matsuo)、东金电子(NEC Tokin)、日本尼吉康(Nichicon)、黑金刚(Nippon Chem-Con)和红宝石电容(Rubycon)持续长达十四年的卡特尔行为处以共计约2.54亿欧元的罚款。该等日本公司通过参与多边会议或其他多方联系的方式,交换商业敏感信息、协调未来定价以规避价格竞争。有关交换商业敏感信息,该等公司在包括欧洲经济区在内的全球市场交换预期定价、产量与需求信息以实施卡特尔。涉案公司均清楚地了解其行为的违法性,并存在掩盖证据的意图和行为。作为率先揭发此项卡特尔的企业,日本三洋电器(Sanyo)被豁免处罚,而日立化成、红宝石电容、埃尔纳和东金电子分别因其不同程度的配合和提供的证据而获得了罚金上的相应减免。除欧洲经济区之外,该项卡特尔在巴西、日本、新加坡及台湾也已被当地竞争执法机构处罚。
英 国
CMA暂时阻止21世纪福克斯收购天空广播公司, Comcast成为竞标新买家
2018年1月23日,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以媒体多元性为由暂时阻止21世纪福克斯(21st Century Fox)收购欧洲付费电视巨头天空广播公司(Sky)。CMA称,持有福克斯和新闻公司(News Corporation)的默多克家族信托已经对英国的各种媒体平台,包括电视、广播、网络和报纸具有较强的控制力,21世纪福克斯拟对天空广播公司100%的控股将加强默多克家族信托对整个英国媒体平台的控制,进而增强其对公共意见和政治走向的影响力。CMA拟否决该交易,或要求剥离Sky News,或施加行为救济以削弱默多克家族信托的影响力。正当21世纪福克斯收购遇阻之时,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母公司Comcast于2018年2月27日向天空广播公司发出每股12.5磅的现金要约,该要约比21世纪福克斯的要约高出16%。目前,Comcast已开始准备向欧委会提交并购申报,天空广播公司亦在同步为此申报准备信息。
德 国
德国对在线广告业展开反垄断调查
2018年2月1日,德国竞争执法机构宣布对在线广告业展开调查。德国竞争执法机构负责人Andreas Mundt表示,德国的在线广告市场规模在50亿至90亿欧元之间,在线广告对广告主和出版商的重大经济价值及这一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是其展开调查的主要原因。谷歌和脸书等互联网巨头被认为拥有“封闭系统”,即可以控制用户对应用、网页和服务的访问,因而可能产生损害竞争及数据滥用的隐患。谷歌的技术优势使手机打开网络界面更快捷,因此可能致使广告商更愿意在谷歌的平台上投放广告。此项调查旨在分析目前和未来的技术发展对在线广告业市场结构和不同竞争者的竞争机会有何影响。该调查还将检验大供应商是否确实具有“封闭系统”,且该等“封闭系统”的潜在影响。法国和荷兰此前也开展过类似调查,德国竞争执法机构的本次调查将对法国和荷兰先前的调查形成补充。
意 大 利
意大利微调并购申报门槛
2018年3月12日,意大利竞争执法机构略微提升了其并购申报标准,以反映2017年0.62%的通胀率。经调整,意大利的并购申报门槛目前为交易各方在意大利的营业额合计需达到4.95亿欧元(此前为4.92亿欧元)且交易各方中至少两方各自在意大利的营业额需达到3,000万欧元。约半年之前,于2017年8月,意大利竞争执法机构刚刚将该两项门槛分别由4.99亿欧元降低至4.92亿欧元/5,000万欧元降低至3,000万欧元。
美 洲
美 国
法国巴黎银行在美承认操纵外汇市场价格
2018年1月25日,法国巴黎银行旗下美国子公司(BNPP USA)向美国司法部承认其参与了外汇交易市场的固定价格的共谋,并同意支付9,000万美元的刑事罚金。在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之间,BNPP USA通过共谋固定了中东欧、中东和非洲的货币兑换价格,限制竞争,因此违反了《谢尔曼法》的第一条。BNPP USA的共谋行为是通过构建不真实的交易、协调平台上的买入卖出价以及对具体客户的报价达成协议等方式操纵电子外汇交易平台上的价格等而实现的。BNPP USA是继五家大银行(花旗集团、摩根大通银行、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和瑞银)后,第六家在美国司法部对外汇市场持续展开的反垄断和反欺诈调查中承认违法行为的大银行。
CIFUS开年阻止多项并购交易,美国对外投资审查日益趋紧
今年以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作为全球并购交易中的“拦路虎”,已连续否决多项以往可能获得批准的并购交易。2018年3月1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国家安全为由,签发总统令禁止新加坡芯片生产商博通(Broadcom)收购其美国竞争对手高通(Qualcomm)。至此,业内关注的全球科技产业最大并购 — 博通恶意收购高通案以失败告终。而另一颇受关注的并购 — 蚂蚁金服收购速汇金(MoneyGram International)也因无法取得CFIUS审批而最终于2018年1月3日流产。
在CFIUS投资审查日益趋紧的同时,美国国会正在考虑制定一项改革现有外国投资审查制度的法案《外商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of 2017),该法案将通过多项改革扩大美国政府对涉及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动汽车和互联网领域等敏感行业交易的审查范围,包括将非控制性投资纳入审查、建立外国政府投资者的强制申报制度和对美国公司与非美国公司之间的技术合作实施全新管制体系等。如该法案出台,上述变化将对拟涉足美国经济的非美国投资者和寻求吸引美国境外投资者的美国本土技术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美国提高并购申报门槛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本年度对《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案》(HSR法案)项下并购申报门槛的调整已于2018年2月28日生效。根据新标准,当收购方在交易完成后将持有的被收购方的有表决权的证券、资产或非公司利益超过8,440万美元(去年为8,080万美元)时,如果交易一方(不论是收购方还是被收购方)的年净营业额或总资产达到1,690万美元(去年为1,620万美元),并且另一方的年净营业额或总资产大于等于1.688亿美元(去年为1.615亿美元),则交易满足当事人规模测试标准,交易需要进行申报。交易规模测试标准(达到即需要申报,不再适用当事人规模测试标准)则从去年的3.126亿美元增加至了3.376亿美元。除交易规模和当事人规模测试标准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还更新了判定需缴纳的申报费用的相关交易规模标准,但申报费数额本身未发生变更。根据新标准,如交易金额低于1.615亿美元(去年为1.563亿美元),申报费为45,000美元;如交易金额大于等于1.688亿美元(去年为1.615亿美元)但低于8.439亿美元(去年为8.075亿美元),申报费为125,000美元;如交易金额超过8.439亿美元(去年为8.075亿美元),申报费为280,000美元。
加 拿 大
加拿大提高并购申报门槛
2018年2月9日,加拿大竞争局宣布将并购申报门槛中的交易规模标准从2017年的8,800万加元提高至9,200万加元。根据修改后的门槛,(1)当目标公司在加拿大的资产或由该资产在加拿大产生的营业额超过9,200万加元,且(2)交易各方(包括卖方)在加拿大的资产或营业额合计超过4亿加元时,则需在加拿大进行并购申报。这一修改已于2018年2月10日正式生效。此前,于2018年1月,加拿大还将上述第(2)部分申报标准中的交易各方延伸至包括卖方;此外,对于达到申报门槛而未依法进行申报的交易,加拿大还引入了刑事处罚作为惩戒手段。
墨 西 哥
墨西哥提高并购申报门槛
墨西哥的并购申报门槛是基于当地适用的普通工人最低日工资数额而制定的,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调整并于次年1月1日生效。自2018年1月1日起,墨西哥的普通工人最低日工资由2017年的80.04墨西哥比索上升至88.36墨西哥比索,墨西哥的并购申报门槛因此也随之上浮。例如,墨西哥并购申报门槛中有关交易对价(仅涉及墨西哥部分的交易对价)的标准是基于最低工资的1,800万倍,目前已调整为约15.9亿墨西哥比索(6,740万欧元),意味着涉及墨西哥部分的交易对价超过约15.9亿墨西哥比索(6,740万欧元)的交易需在墨西哥进行并购申报。
参考来源: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威科法律信息库、FT中文网。
--责编:朱新玥--
--推送:张宇晗--
长按LOGO
一键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