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尺巷”的故事,历史上有不少版本,其中传播较广的还是安徽桐城。故事的主角张英,是清朝康熙年间的文华殿大学士。“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张英的这首诗人们耳熟能详,却不知还有一位比他更早的明代吴县人、官至礼部尚书的杨翥,此君笃行绝俗,德冠一时。相传,杨翥的邻居修建房屋时,屋檐滴水装置伸到了他家院子里,但他未加指责,还对家人说:晴日多,雨日少,没有什么关系。
后来,邻居又侵占了他家宅边地,他依然不予理会,写了一首诗:“余地无多莫较量,一条分作两家墙。普天之下皆王土,再过些儿也不妨。”
这两首诗无疑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以“何(不)妨”为诗眼,以“忍让”作内涵。这两则故事的主人公均为朝廷大官,都是家中为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但他们没有恃强凌弱、仗势欺人,而是主动避让,“再让三尺”“再过些儿”。终至以涵养感动对方,“幸化干戈为玉帛”,并使之做出了与之相仿的举动。这自然不是所谓怕“狠”的“息事宁人”,而是在向我们阐明一个道理:“忍让”不仅是一种谨慎做人的涵养,也是一种宽厚待人的美德。
曹操曾有过一句名言:“小愤怒,大过失,不当效也。”所谓“小愤怒”,无非是因为一些小事而不肯忍让;所谓“大过失”,则是因为不肯忍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
现实中,因“小愤怒”造成“大过失”的事例并不鲜见。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的一些人戾气较重,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向。许多民事纠纷,也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引起。退一步海阔天空,适当地选择忍让,无疑是化解这股戾气的有效之法。
我国历史上曾有一则故事,似可作为未因“小愤怒”而造成“大过失”的诠释。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因自恃功高,扬言要当面羞辱比他位置高的蔺相如。而蔺相如得知后,多次有意回避廉颇。门人以为他畏惧廉颇,却不知这是蔺相如有意忍让的举动。
正是蔺相如未因“要当面羞辱”的挑衅而产生“小愤怒”,才避免了可能因将相不和给敌国有隙可乘的“大过失”。最终,廉颇也被蔺相如的忍让所感动,亲自上门负荆请罪,成全了“将相和”这段佳话。
作者:范国强
文章来源:前线客户端2025年3月3日,原标题“‘小愤怒’与‘大过失’”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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