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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核心痛点

如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核心痛点 前线理论圈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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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2025年5月,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指出“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金融资本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

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科技金融通过金融资源与科技要素的深度融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核心痛点,为创新生态注入持续动能,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经济价值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优化配置资源,科技金融多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精准“输血”,科技金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科技成果转化之痛,症结常在“钱”字上。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科创企业,另一类是高校及科研院所。对新成立的科创企业而言,一方面传统金融体系重抵押、重盈利的传统审贷模式让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科创项目望而却步,另一方面早期技术风险也让银行信贷不敢轻易冒险。

科技金融则通过多种渠道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融资难题。股权融资精准滴灌,让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深度介入早期项目,以专业眼光识别潜力技术。科创板、北交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度过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打开更广阔的融资大门。银行推出各种灵活创新的科技金融产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研发贷、科技保险等产品层出不穷。政府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通过市场化运作,有效撬动数倍社会资本投向国家战略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税收优惠激发创新活力,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等,从收益端激励资本流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领域。

随着近年来地方政策的扶持以及创新成果转化主体积极探索和主动寻求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所需资本不断地注入新鲜的血液,科技金融服务的活力不断加强,创业投资的结构和资本数量持续增长,金融资本组合投资的形式也呈多样化发展。

合理避险,科技金融为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不确定性。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等特点,其中,高风险包括研发失败的技术风险、成果不被接受的市场风险、资金链断裂的财务风险和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导致科研人员和企业“不敢转、不愿转”。

科技金融则通过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避险机制,显著降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破解“不敢转、不愿转”的痛点。科技保险作为避险的核心工具,通过定制化产品覆盖转化各环节风险。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可为银行分担风险,激励银行为科创企业放贷。

协同生态,科技金融为科技成果转化打通“最后一公里”。科技金融效能的倍增,离不开多方共建、要素汇聚的生态支撑系统。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和转化服务平台数量达到19574家。这些机构和平台不断吸纳聚合各方资源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促进科技成果供需有效对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独立的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发展迅速,运用科学方法和行业数据库,为技术定价提供客观依据。其次,高水平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是“翻译官”和“催化剂”,他们既懂技术逻辑,又知晓市场规律和资本运作模式,能精准提炼技术价值,高效匹配供需双方。再次,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蓬勃发展。例如,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机构,在整合技术、资本、产业、服务资源等方面,提供成果发布、评估评价、交易撮合、融资对接等全链条服务。最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在多地形成良性闭环。例如,北京中关村着力打造“科技经纪人+概念验证+早期投资”模式;上海张江构建了“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产业基金”的接力体系;深圳南山则依托强大的创投集群和活跃的技术市场,形成了高效的“研发—投资—转化—扩张”生态。

现实瓶颈,科技金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仍面临难题

陪伴科技成果转化的耐心资本规模有待扩大。耐心资本指愿意承担较高风险、投资周期长(5—10年及以上)、不追求短期回报的资金,适合科技成果转化的早期阶段。一般来说,科研成果从创新链向产业链转化,包括成果形成、评估、测试、中试、小规模投放、规模化生产等,其准入门槛高、面临风险大、研究周期长、退出渠道少的特点,导致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的金融资本不能或不愿投资。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4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四季度末,我国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6.25万家,获贷率(获得贷款企业户数与名录内企业总户数之比)为46.9%,比上年同期高2.1个百分点,但仍有一多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未获得贷款支持。

科技金融支持潜力成果转化的动力不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金融供给方对于早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的动力不足。一方面,科技金融供给方和成果转化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成果转化方“守株待兔”,科技成果的持有者存在“重研发、轻转化”的倾向,缺乏主动与市场对接的能力,只能被动等企业和资金上门,容易导致成果超过最佳转化窗口期。科技金融供给方“送金无门”。由于高校院所和现有的转化平台对于技术成熟度低但潜力大的成果公开宣介少,有相关领域技术需求的企业和科技金融供给方对此知晓度低,存在不知道有什么成果、哪些成果值得转化、成果在谁那里的认知障碍。

另一方面,科技金融机构和成果转化方存在适配性误判和信任机制缺失的问题。前沿技术需极强的专业知识评估,科技金融适用的传统估值依赖固定资产和财务指标,而科技企业核心价值集中于技术资产、成长潜力等无形资产,金融机构缺乏相应技术研判能力,易出现“看不懂技术价值”或“低估潜在市场”的误判。这种信息不对称和价值适配的误判导致科技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在信息对接、合作渠道、风险认知等方面存在错位。

精通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短缺。科技金融人才需同时通晓前沿技术、金融工具和产业转化规律,具备技术成熟度评估、知识产权运营、市场对接等实操能力。目前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人才中,高校应届生占比较大,缺乏实战经验和能力。此外,技术经理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角色,面临着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评价激励等系列挑战。

一是缺乏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权威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体系。传统金融机构考核偏重短期业绩,而科技项目周期常达5—10年,人才评价考核与项目长期价值脱节。目前,尚未形成较高职业认可度的、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执业监督机制。二是在培育方面,缺乏规范、完整、持续更新的知识体系,培训组织分散、规模偏小、内容碎片化,整体质量参差不齐,使得技术经理人在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方面难以形成有效累积和梯度提升。三是针对技术经理人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全程留痕机制,导致相关激励政策存在“落地难”等问题。

久久为功,让科技金融更好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

多渠道拓宽耐心资本投入渠道。一是扩大“耐心资本”供给来源。通过国家级或地方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母基金”形式撬动社会资本。推动国企设立科创风险投资基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投资早期科创企业的机构给予所得税减免。个人投资科创企业可享资本利得税递延优惠。二是构建多层次退出机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中设立科创专板,允许未盈利企业挂牌交易。鼓励上市公司并购早期技术团队,简化审批流程。增加政府回购机制,对未能产业化的重大技术,政府以成本价回购知识产权,降低资本损失风险。三是优化风险收益分担机制。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可为早期投资提供风险补偿。完善知识产权相关保险,推行专利执行险、侵权责任险,降低维权成本。在产业中试阶段提供支持,政府可资助共建中试基地,降低企业产业化成本。四是树立长期意识。通过对国有创投机构实施长周期考核、政府引导基金允许更高失败容忍度等方式,让政策制定者、科研机构、资本方形成共识:容忍短期失败、赢得长期创新红利。通过构建一个尊重科研规律、包容风险的生态,让实验室的“种子”长成产业的“森林”。

激发各类金融主体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为提高科技金融与科技成果转化在信息交流和价值判断方面的匹配度,一方面,应建立对科技金融的供需双方均具有公信力的信息渠道,由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国有企业等牵头搭建集技术评估、资本对接、股权管理于一体的市场化服务平台,解决供需双方的信息闭塞和不对称问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托管平台,甄选具有相关资质的科技园区运营公司、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国有投资平台等作为技术托管平台的运营机构。成果转化方可将自身持有的科技成果信息提供给平台评估管理,平台在对转化成果进行技术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宣介和定向推送为其匹配投资方。在需求端,平台为科技金融供给方提供技术匹配度分析、价值评估、市场前景预测等服务,辅助筛选适配项目并代持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力,降低管理成本。

另一方面,科技金融机构应大力推行估值框架的革新,推广科技成果特色估值模型体系,融合研发强度、专利质量、国产化率等非财务指标,构建分阶段动态模型,并利用AI技术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进行合理市场定价。同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盘活金融机构历史数据,构建企业“科技信用画像”,利用大数据技术降低信用风险评估和控制成本;探索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数据库,通过企业“创新积分制”量化技术价值,替代对抵押物的依赖。

加强科技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从教育入手,产教共建科技金融学院。鼓励各地金融产业和科技型企业的资源置换和联合培养,重视高校和企业联合技术成果转化路径的延伸与拓宽,实现区域金融机构与地方高校共建科技金融学院,有针对性地培养关于技术转移方面的高水平金融服务专业人才,重点培养技术战略规划、科创融资等方面的高级人才。

二是发挥地方政府作用,组建当地科技金融顾问团队,为科技成果持有方提供金融服务。各地可聘请银行、投资公司的专业人士作为科技金融顾问,对其进行技术经理人知识、知识产权投融资专项培训,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成果转化方提供“家庭医生式”的金融咨询服务,根据各项成果转化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投资方案。此外,还需跨领域吸纳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创业辅导、人力资源、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商作为机构顾问,帮助成果转化方提升技术需求识别和项目运营能力。

三是搭建科技金融专业经理人多元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基本权益,将失信人员列入成果转化黑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步建立技术经理人技术需求发布、对接预约、项目签约等全流程留痕机制,为其业务开展、佣金分配等激励措施的落实提供保障。

作者:李诗洋,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北京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研究基地研究员


文章来源:《前线》杂志2025年第8期,原标题“科技金融助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责任编辑:申洁

网络编辑:张家伟

监制:宋明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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