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

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 戴军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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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初浴血前行为一个“他也许会爱”,最后乌江自刎也是因一句“他真的从没爱过”。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就像俩人落座,摆好棋盘。他红子先手,当头炮。你跳马飞象车巡河。大刀阔斧的吃了他的卒砍了他的马,杀干了他所有的棋子,却发现他根本不在乎输赢,末了只是云淡风轻的问你一句“下完了吗?完了换人”,当初浴血前行为一个“他也许会爱”,最后乌江自刎也是因一句“他真的从没爱过”。




老刘喜欢长发,我留了七年。老刘喜欢大胸,我吃了四年木瓜。老刘把喜欢姑娘的QQ给我,让我学习学习,我就乐颠颠的买完了所有那姑娘喜欢的衣服牌子。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觉得他过分,甚至会庆幸,他愿意给你指条路,说明有戏啊。


第一次见老刘是学校的饭堂里,我每天窝在寝室里坐吃等死,这样丧尸般的日子持续半个月后,我觉得我不能在这么呆下去了,我必须要出去吃顿好的证明自己的生命还是活蹦乱跳的,所以我就去了学校饭堂的二楼小灶,认识了让给我最后一盘鱼香肉丝的老刘,他露着大白牙一笑,从此我食不知味。


盲目的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变得特自卑,甚至连做事儿都变的扭扭捏捏,生怕人家不让你喜欢。有次聚餐时老刘说他最爱的乐队是The Beatles,周末我立马坐最早的班车跑另一个城市买了全套CD送他,拿到手的那一刻他开心的冲我说“我找了好久啊,多少钱我给你”。我却故作淡然的扔了一句“别人送我哥的,他不喜欢,随手给你做人情咯”。嗯,后来老刘请我吃了好几顿麻辣烫表达谢意,他以为我送的很随意,我也不想让他收的太难,多好。






在我处心积虑的在他面前晃到第四年的时候,我们在一起了。我以为这是媳妇儿熬成婆,却没想过一个不爱你的人答应和你在一起,也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不爱你。我喜欢养猫,但他讨厌,于是我悄悄的送走妙妙后回家一个人在厕所里哭的撕心裂肺,彼时他在客厅的桌子上一边打着魔兽,一边问我中午吃什么。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像一场拉锯战,我隐忍,然后挣扎,最后爆发。他沉默,稍加挽留,我再心软。就像你把热砰砰的心掏出来想放进他心里保存,但他迟迟不接,放外面都凉了,就收回来呗,他又伸出手来接,你一看,有戏,又把心掏出来,伸过去,他又开始犹豫要不要,如此反复,相互折磨。


我和老刘的最后一场战争源自一个偶然的下雨天,骑着电瓶车回家时一辆出租车突然转弯,我由于刹车太急而一下子摔进了水坑里,膝盖磕到马路沿上的痛让我说不出话来,加上当天工作上的不顺,我一下子就坐在马路上哭了起来,拿起电话打给老刘,他即使骂我蠢也行,只要那边能传来他的声音,但是,无人接听,只是无人接听,我突然就觉得自己这七年都是喂了狗。






分手地点约在了我们初次见面的学校餐厅,从Coffee Box点了两杯拿铁,送到的时候他一脸嫌弃“你知道我只喝美式”,我笑着说“可我喜欢拿铁”,他的神情终于有了些不同,似乎没想过我这么没棱角的人也会有喜好吧。

“再见了,老刘”临走时我说。


“嗯,也祝你幸福”他抬起头看着我,笑的一如七年前那样好看,好像面前这个人不是陪了七年的女友,而是路上的甲乙丙丁,他不爱你,怎么会留你呢。



老刘,我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另一种爱情,你花半个月织起来的毛衣不是被扔掉,而是丑的要死也被他天天穿在身上;你第一次烧糊的菜不是被嫌弃,而是夹起筷子兴高采烈地对你说“这个青菜竟然炒熟了,好棒”;遇见他,就像遇见为自己特别炮制的连咖啡一样,不用那么费力,哪哪儿都是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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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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