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我小学的体育老师。
说实话,老太太现在看着慈眉善目的,可在我小时候,脾气并不好。
因此,我没少挨她的巴掌。
所以我很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人生有些疼,是不需要征求你意见的。
我这辈子没打过架,没打过人,也没被别人打过。
我妈是例外。
别的孩子的童年有零食、有动画片、有下课铃;
我的童年有早起、有哨声,每年的寒暑假都泡在运动队里,
耳边永远是那句——“再来一圈”。
操场上,她是老师;回到家,她是我妈。
所以“无路可逃”这个词,我不是在语文课上学会的,
而是体育老师亲手教我的。
后来我一度天真地以为:
只要我长大了,逃得足够远,就能少挨点没必要的巴掌。
前几天,我采访了赵鸿刚。
那天他刚做完手术,戴着墨镜,眼眶里缝的线,甚至支棱在镜片之外。
我问他:“等伤好了,你还会去挑战打耳光比赛吗?”
他说:会。
因为他签了六场,现在才完成了一场。
我差点没忍住问一句:
你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是不是没带脑子?
当然,这话我不可能说出口。
我只是在心里,轻轻地,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理解:
打别人耳光,或者被别人打,这种快感到底在哪儿?
它不健身,不解压,还容易口眼歪斜。
如果快乐需要靠互相扇脸来完成,那人类进化这条路,多少有点走偏了。
可转念一想,这件事最魔幻的地方,其实不在于疼。
而在于——
这是他自己选的。
小时候我每天五点起床,不分春秋冬夏,在路灯下一圈一圈地跑。
我不快乐,因为那不是我的选择。
而现在,有人主动把脸递过去,还白纸黑字签了六场合同,
至少说明一件事:
这疼,他认了。
人生就是这么不讲理。
你越小,越是被安排,愿不愿意这件事,根本不重要;
等你终于能为自己做主了,
却有人选择流血、有人选择挨打,他们用疼痛证明:我在做选择。
我依然不理解“打耳光”比赛,
但我尊重这种“清醒地挨打”。
成年人最基本的尊严,从来不是疼不疼,
而是——
我要清楚地知道,这一巴掌,为什么要落在我脸上。
至于我。
一个被体育老师养大的孩子,抗击打能力早就拉满。
从离开家、踏入这个世界开始,我就在做各种千奇百怪的选择。
合理的,我点头;过分的,我摇头。
我会尽量不让那一巴掌,落在我的脸上。
因为我的选择,代表着我的成长。
而选择互扇耳光的人——
我觉得他们,还在长大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