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将至,走亲访友时免不了馈赠节礼,但是“礼尚往来”的背后,还隐藏着违纪隐患。让我们来说说“礼尚往来”那些事儿,哪些“礼物”不能收,哪些东西不能要,每一名党员都应该有一杆“明秤”,做到清正廉洁一身轻,新风正气满充盈。
1.这些对象的礼不能收
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等赠送的礼品、礼金,可能会对公正执行公务产生影响,是严禁收受的。
2.这些“越界”的礼要小心
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边界,如一味的有来无往,或明显的多来少往。
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
3.这些“变异”的礼须警惕
电子红包隐蔽深,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收送礼品礼金,看似像日常交流,不知不觉中可能已经构成违纪。
快递直达送上门,通过网购、快递直接寄送礼品,避开直接会面或联系,看似避免留下过多证据痕迹,实则“掩耳盗铃”。
雅贿字画“遮羞布”,赠送玉石、字画、名贵花鸟、摄影器材等“雅物”,面子上好看,隐蔽性较强,成为权钱交易的“遮羞布”。
| 图 文:纪检部
| 责 编:张 杰、刘 彧
| 审 核:郭 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