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防骗意识,减少财产损失,警方提示您遇到以下情形时请注意:

一、冒充银联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银联免费为用户提供消费提示短信的服务,实施短信诈骗,从原来冒充建行、工行等银行转为冒充银联以及银联服务中心。不法分子先用假身份证购置大量手机号码,开通“一号通”业务,层层设置圈套,利用短信中所留回电号码,在电话另一方冒充多个社会角色,如银行工作人员、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员、银监会工作人员等,套取银行卡号及密码,并将卡内存款转入不法分子设置的帐号中。甚至直接冒充公安机关名义发送“警方提示:您的农行银行卡有异常,咨询请联系警方电话......”。

二、网络购物诈骗。
网购诈骗主要有三种形式:钓鱼网站诈骗,受害者在进行网购时,网页出现钓鱼网站链接,受害人点击链接后,购物款被直接转至不法分子账户;预付费用诈骗,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受害人要求购买后,不法分子就要求受害人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受害人付款时,不法分子通常谎称付款不成功而要求受害人多次进行付款操作,造成受害人重复付款,却根本收不到货物;货到付款诈骗,受害人购买物品后,不法分子打电话谎称货物已到达受害者所留地址附近,诱骗受害人先付款再收货,受害人付完货款后,卖家和货物却全都消失。

三、冒充司法人员诈骗。
此类案件主要是假借司法机关的权威,恐吓受害人涉嫌洗黑钱、恶意透支等案件,利用受害人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诱惑受害人将钱转至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不法分子冒充金融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身份信息被盗,为确保受害人财产安全,需进行财产冻结或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警告受害人不能向亲友透露,甚至要求受害人关闭手机。经过“多部门”连番恐吓,步步诱骗,使受害人将钱款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

四、虚构银行卡保护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受害人发布银行卡被扣除费用、透支或银行卡需进行升级保护、口令过期升级等虚假信息,引诱受害人按其提示将钱款转至指定账户。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向受害人发布银行卡有关业务的虚假信息后,以确保受害人银行卡账户安全为由,提示受害人到自动柜员机进行升级保护或转至安全账户,在操作过程中,诱使受害人转账至指定账户中;二是发布虚假信息后,提供一个网址提示受害人进行操作,诱使受害人将银行卡账号及密码输入网页,从而将受害人卡内的钱款转至其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