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11年5月进入天津博信内外饰工作,担任库管员兼叉车司机,2014年3月至11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伙同物流合作方柏某以少收货多报单、虚假入库的方式,合谋侵占公司塑料粒子多达20吨,造成直接损失近27万元。2014年12月,二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8月2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二人非法侵占公司资产的案件,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判处柏某有期徒刑六年。此事件再次告诫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广大员工要以此为戒,切勿以身试法,一失足成千古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