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2月份,公司在“廉洁长城”微信公众号及内部网站上发布了一期《关于拒腐背后的那些事儿》,对近几年的反腐成果进行了公示,自2008年我公司实施《廉洁体系制度》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拒绝贿赂人员共计689人次,各级员工共上交礼品11932件,总价值约245万元,其中70名员工被评为“廉洁自律模范”;同时,对不诚信经营的合作方依据《阳光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性质恶劣的列入腐败黑名单,禁止合作。
通过拒腐盘点一张图,我们看到了这些年公司在拒腐上取得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公司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而行贿事件仍是有增无减,特别是使用微信、支付宝行贿的占比越来越高,从2016年的25%上升为2017年的48%。
这些数据充分证明,反腐倡廉,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仅要抓好员工廉洁自律教育工作,对受贿行为坚决打击,更要强化对合作方的廉洁教育工作,对行贿行为同样做到“零容忍”,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腐败事件发生,维护公平、公正、简单、透明的合作环境。
行贿与受贿,可谓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受贿刺激行贿,行贿诱导受贿,在其相互作用下,不断滋生腐败,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容小觑的危害,要想拆解这对“利益联盟”,减少腐败事件发生,一方面,员工要树立敏感意识,认清对方送礼背后的真正意图,俗话说,“无利不起早”,没有无欲无求的糖衣炮弹,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大献殷勤,要时刻保持“底线”意识,掌好权、用好权,防止落入他人陷阱。
另一方面,对于员工而言,为避免行贿事件发生,对自己业务合作造成障碍和困扰,须做好预防工作,将关口前移,切断对方行贿念头,如:全面识别业务内外的腐败风险,并完善到相关制度中,在业务开展前,向合作方阐明公司的廉洁要求和需要注意的敏感事项,让合作方明白不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能与公司员工有私下往来,更不能产生任何私人利益关系,并结合以往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让对方真正认同并遵守长城公司的廉洁体系制度要求。
此外,在后期业务往来中,一些合作方明知道公司制度要求仍向员工行贿,有的员工碍于“情面”,不愿伤了“和气”,以为拒绝就“相安无事”了,其实不然,合作方行贿事件发生后,得不到及时的警示,会使行贿者更加有恃无恐,待风声过后,又转而拉拢、腐蚀其他人员,甚至影响其他合作方纷纷模仿。
所以,员工在处理行贿事件上,绝不能有所顾忌,遮遮掩掩,必须要做到及时备案,并依据公司《廉洁体系制度》、《阳光协议》等要求做出相应的追责,如:扣除保证金、降低配套比例、警示教育、约谈等等,做到公开透明,有始有终,只有这样才能使对方信服,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不论是内部员工还是外部合作方,都是长城反腐战线上的重要一员,只有大家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廉洁共建,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让腐败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