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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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郑重介绍,2015年,成都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配租、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5万多套,计划分2个批次完成配租,具体时间将以公告为准。
成都市日前印发《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明确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全面实行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执行三档差别化租金,建立健全准入和梯度退出机制。
并轨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并不会改变,只是实施统一管理,分类保障。原租户不受影响,待遇不变。郑重表示,“两房并轨”能实现无缝对接,更好地统筹整合住房保障资源,统筹房源,统筹资金,统一规范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后,将实行差别化租金,分为三档。”郑重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个档次执行,其中,廉租租金标准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并轨后,廉租房租赁补贴是否取消?“还是优先廉租保障对象中的实物配租,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特殊困难保障对象,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可在已定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实行租金减免及物业管理费补贴。”郑重说,并轨后不会降低廉租群体的保障标准,缩小保障范围,挤压保障空间。
之前已建的还未分配的廉租房怎么办?据了解,并轨前在建的或已经建成尚未分配的廉租住房项目,应优先解决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剩余房源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并轨后,腾退廉租住房和新立项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统一配租管理。
“并轨后,已配租入住和尚未配租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签订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郑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