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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青白江相继出台楼市新政,购买商品房可享受60-120元/平方米补贴

彭州青白江相继出台楼市新政,购买商品房可享受60-120元/平方米补贴 见成都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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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楼市大嘴巴获悉,成都青白江区日前出台了新的楼市刺激政策——2016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期间,在



楼市大嘴巴获悉,成都青白江区日前出台了新的楼市刺激政策——2016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期间,在青白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将享受到最高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今天上午,楼市大嘴巴致电青白江区房管局,确认了该消息的真实性。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本次补贴的范围为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这两天前来咨询的购房者确实明显增多,但由于时间尚短,还无法给出具体的成交数据。




在这份名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明确标示“2016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期间,对购买我区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包含其他类型用途的商品房、存量二手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给予人民币60元/平方米补贴。对农民工或我区农村居民购买符合前款条件商品住房的,经认定,再给予4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实施细则》规定,“购买商品房时间以成都市数字房产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本细则实施前已购买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再购买(包括换名购买)等变更合同的方式将备案时间由本细则实施前变更为本细则实施后的,不享受以上购房补贴。”


楼市大嘴巴注意到,在青白江之前,彭州也在7月下旬出台了名为《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刺激力度更胜青白江。




该《实施细则》不仅给出了首付、公积金贷款、契税、外来人口入户等方面的优惠激励举措,还规定“在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期间(以在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对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中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的一般购房人实施财政补贴。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购买城区新建商品房按80元/平方米、购买其他镇新建商品房按6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外,“在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期间(以在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对在房屋征收、征地搬迁、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中选择货币补偿(货币安置),且在我市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中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的征迁户实施财政补贴。购买城区新建商品房(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按120元/平方米、购买其他镇新建商品房(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按100元/平方米标准,仅对其中一套商品房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办理分户房产证后凭货币补偿(货币安置)协议依申请兑付。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的,其他商品房参照‘一般购房人’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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