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要投诉。”
近日,一位消费者来到大武口区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称在金峰国际附近某商行购买了12瓶五粮液酒,每瓶价值850元,总共花费了10200元。谁料在宴请朋友时被告知喝了假酒,一查确实没有这几瓶酒的相关信息,无奈之下只得投诉。



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
当即联系了销售商家
要求商家到朝阳所进行现场询问
并联系了五粮液酒厂驻宁打假处工作人员
经鉴定人员现场鉴定后
认为消费者所购买的酒确实为假酒
并出具了鉴定书

通过调查
执法人员根据“2014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执法人员现场调解下
双方达成一致
商家退还消费者10200元的商品价款
并赔偿16800元
共计赔偿消费者27000元
当场没收假酒10瓶
对经营者进行立案处理
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
对执法人员连声道谢
酒业网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冷静对待,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商家强势拒不处理,可以保存好相关消费凭证,到所属的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