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河”酒众所周知,很多烟酒店都有卖。但“江苏洋河”酒是“洋河”酒吗?
这不,有一家烟酒店因为销售“江苏洋河”酒,被人取证后诉至法院,这家烟酒店赔了一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魏某来到市区盐阜嘉园裙楼某烟酒店,花了35元购买了一瓶白酒并取得盖有“某烟酒便利店”章的收款收据一张。
白酒的商标上标注有“江苏洋河”“青花瓷”“柔和”“宿迁市洋河国府酒业有限公司”等字样。两名公证人员对现场证据进行了公证。
魏某的真实身份是南京立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其受苏酒集团委托来维权。
原告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系注册号为1470448号“洋河”商标的注册人,洋河集团与子公司苏酒集团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及授权书》,授权苏酒集团负责洋河酒厂旗下所有产品的销售管理。

原告认为未经自己的许可使用与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使公众误认为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有特定的联系,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洋河”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亭湖区某烟酒便利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1470448号“洋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0000元。
“洋河”一词作为酒类商标与商品结合使用时,消费者一般容易认为是在标指这一商品的出处,该标志因而具有固有显著性,能够使消费者对酒的来源产生认知。
某烟酒店销售的白酒在外包装正背面、瓶身正面均标有“江苏洋河”字样,其中“洋河”与第1470448号“洋河”注册商标构成相同商标。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洋河”为商品商标的联想,或是认为“洋河”与其商品来源有关,进而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损害了“洋河”商标所有者的利益,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无独有偶,上海市松江区一家小卖部,因卖了瓶假“洋河”,被罚1.45万元。

“洋河”是酒名也是地名。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下辖镇真有个洋河镇,而驰名中外的洋河酒厂正是坐落于洋河镇中心。
在这种巧合下,某些不良商人开始“抖机灵”。他们往往把来自洋河镇的白酒包装上打上醒目的“洋河”字样,殊不知这是严重的傍名牌、侵权行为。
该案件也给各位店老板上了一课!白酒上标注“洋河”字样表示产地需谨慎啊!
材料来源:盐城晚报、细软知识产权、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