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鬼变李逵”,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困惑,让买家郁闷,正规商家受损。
日前,河南商报记者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南阳中院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截至2018年12月10日,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87件,较2017年全年受理52件增长644.23%。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商标权纠纷的328件,著作权纠纷47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7件,技术合同纠纷、网络域名权属纠纷等5件,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
2018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66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03天。在案件办理中,共有217件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81.6%。
12月12日,南阳中院还发布了数起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名酒行“傍名牌”构成侵权
位于唐河县城的某名酒行,在招牌上未经授权使用五粮液的图形及文字标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这一情况下,委派工作人员到该名酒行进行调查取证,并在该名酒行购买五粮液白酒一瓶。经比对,该白酒为假酒。上述行为,公证机关进行了全程公证。
2018年6月19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某名酒行诉至南阳中院,要求名酒行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诉讼中,某名酒行主动为自身的错误行为向五粮液公司道歉,并及时更换了招牌,向五粮液公司赔偿6万元。五粮液公司申请撤诉。
典型意义:
将他人著名商标注册为商号或者印制在招牌上,试图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为相关品牌的授权商,从而达到扩大销路、获取利润的目的,这是比较典型的“傍名牌”行为。
该行为不仅侵犯了相关品牌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某名酒行的行为不可取,当然它最终也因自身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
加油站“满天星”不可乱用
“两桶油”之一的中石化注册有“SINOPEC”图形、文字及红白相间“满天星”、易捷等注册商标。经过近几年中石化的商标维权,明显的侵权行为已经很少,但仍有一些加油站出现侵权行为。
比如,位于淅川县的某加油站就在开业三周年店庆的广告彩旗中,擅自使用了中石化的“满天星”商标。中石化起诉到南阳中院后,该加油站负责人很委屈,认为彩旗是广告公司制作的,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可侵权行为事实摆在那儿,最终只好拆除彩旗,并向中石化公司赔偿2万元。
典型意义:
南阳作为内地农业大市,一般民众的商标意识还不强。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使用、维护及宣传过程中,付出了较大的人力和物力,如果任由其他商家恶意“冒名顶替”,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商标品牌的形象保护。
文章来源:河南商报
如何查询茅台官方指定销售网点?
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酒业网
2、回复“茅台” 查看全国茅台专卖店地址、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