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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是什么?

权利是什么? 卢火纯青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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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权力的兄弟,表亲,朋友,还是敌人?

前面谈论了权力(参见《权力的本质》),接下来谈谈另一个跟权力比较接近的概念——权利。

关于权利,又是一个让人迷糊的概念,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包括不少名人给出的解释,在我看来也是不够准确的。网上查得权利的法律解释是: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好吧,就说“吃饭(权)”这个基本权利吧,请问我的“权力”体现在哪里?权力是一种暴力,请问要是我没饭吃了,我该使用什么样的暴力让别人把饭送到我嘴边?另外,我只有把饭吃进嘴里了,才能说是获得利益了吧?在我不想吃饭或者还没吃到饭的时候,显然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但这并不影响我时刻拥有吃饭的权利。所以,说权利是“权力和利益”,一点也不严谨。再比如,另一种解释是:权利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人人都有呼吸的权利吧?要是采用刚才的解释,则变成了“人人都有呼吸这个……的价值回报”。难道我要先付出才能被允许呼吸吗?显然很荒唐。

实际上,权利表示的是能够使人获得某些价值的许可、资格,而不是价值(利益)本身。对于“人们拥有XX的权利”这句话,仅仅从语义语法角度来看,把它变成“人们拥有XX的资格”是通顺的,要是变成“人们拥有XX的利益”或“人们拥有XX的价值回报”(XX可以替换为呼吸、吃饭、说话等),似乎很拗口。所以,即便采用简单的“形式审查”,那些“专业”的解释也过不了关。

我发现一个规律,但凡这些难以说清的概念,网上查得的比较专业的解释,都有一个通病——不说人话。或故作高深,或绕来绕去,或以举例来代替归纳。究其原因,就是没有触及本质。正所谓深入浅出,只有当你深入之后,才能用浅显的语言说出。如果说出来的话比较复杂,那就意味着不够深入。有时候我真替那些学人文社会的童鞋们担心,那些最基础的概念,他们在课堂上是怎么学的,教材里都说了些什么?真庆幸我是学理工科的,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我不是社会学科班出身,所以对于那些概念,我有权利“胡说八道”,只要我足够一本正经,反正我是玩儿票的。我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尽可能给出最简单最通俗的解释。其实我并不是希望大家接受我的解释,只是为了让我自己这一整套理论体系能够自圆其说而已。我干了,您随意。

在上一篇里,我给出了权力的解释——权力本质上是维护决策地位的暴力。其实还可以更简单些——权力就是“护权之力”。而权利又是什么?同样也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以权获利。两个概念中的“权”,统一理解成“决策”就可以了。

更严谨一点,可以这样表述:权利是能够通过自主决策获得利益的资格。权利本质上是能够通过“权”(决策)使自己享受利益的一种资格,而这个利益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权益。

举个例子。说话(权)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句话表示,我们可以通过自主决定说什么话(对“说话”进行“权”)来为自己争取到想要的利益。假如剥夺了一个人说话的权利,那就意味着这个人失去了说话的资格。

请注意,上面所说的“以权获利”跟我们平常所说的“以权谋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权力和权利中的两个“权”,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含义。

相同点是,两个权都含有“决策”的意思,由权衡、称重,引申为决策、决断、决定。

不同点是,决策所针对的目标主体不同。权利中的权是对“私”而言的,而权力中的权是对“非私”而言的。在“权利”的语境中,决策的实施主体是自己,也就是说,当做出一个决策或决定之后,接下来是要求自己按照这个决策去做事。比如说,针对“说话”这个权利,当我决定要对别人说一些话之后,接下来我会要求自己张开嘴巴把这番话说出来,而不是命令别人去说这些话。而在“权力”的语境中,决策的实施主体是他人,当做出一个决策和决定之后,接下来是命令别人遵照这个决策去做事。比如说,假如我有“收保护费”的权力,那么当我决定向你收保护费之后,你就必须照我说的,乖乖地把保护费交上来,否则我就会派我手下一帮弟兄去砍你。

上面两个例子中,“说话”是权利,不是权力,“闭嘴”才是权力。“收保护费”是权力,不是权利,“你收保护费,我可以砍死你”才是权利。

也就是说,权利保护的是自己,权力要求的是别人。只要把这一点搞清楚,权利和权力的概念就不会混淆了。

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力量,而权利本质上是强调一种利益。如果我说我有某某权力,那意味着我有一种力量能迫使其他人做某些事情,而如果我说我有某某权利,则意味着我通过做这件事情,能为我自己带来某些利益。

上物理课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所以,权力这种力量,强调的是改变、行动,迫使别人作出改变,有所行动。而权利则强调对利益的获取与维护。从这点来看,权力和权利具有对立的一面。一个人的权力大了,其他人的权利就会变小。所以你看,本质很重要,要是把本质搞清楚了,闭着眼睛在理论上就可以把现实的结果推导出来。

其实,按照我之前给出的权力的本质就可以看到,权力本身就是众人出让各自权利的结果。也许在一个社会里,权利的总和是守恒的。那么根据这个恒等式,也可以非常容易地证明,权力越大,意味着剥夺的权利也越多。

权利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自主性。权利里的决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主、自愿、自觉的决策,而不是受胁迫的结果。“很大程度”的意思是在大多情况下应当如此,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除外。比如说呼吸(权)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这意味着我们周围绝大部分的空气,我们想吸就吸,任何人都无权阻挠。但你不能因为拥有这项权利,就闯进一个陌生人家里,说我只是想要呼吸你家的空气,你无权阻拦。如果这样,那么人家也有权利把你的腿打断。所以说权利里的自主,不是绝对的自主,是受一定条件制约的。不能因为权利具有自主性就乱来,而是应当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从上面的例子也可以看出,即便是合法的权利之间也会存在冲突,这就涉及到优先级的问题了。在上面的例子里,“阻挡陌生人私闯民宅”这个权利的优先级就高于“呼吸”这个权利。

除了权利之间的冲突,其他因素也会对权利的自主性进行约束。比如说针对“说话”这项权利,在全世界各地,人畜无害的话大家都可以畅所欲言,但在某些地方,侮辱弱势群体、残障人士很可能会激起公愤,而在另外一些地方,指责高层人士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

虽说权利的自主性可以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但一定要处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比如说我们可以约定,自主度低于80%以下的权利将不再被视为权利,而是一种“无权”的体现。什么意思?就是我随便说十句话,便会被裁定有两句以上是不能说的,那么我可以认为我是“无权”说话的。

表面上赋予了权利,实际上制定了各种条条框框严加约束,这叫什么?耍流氓。

有不少家长在面对孩子时,要求孩子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能说,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实际上就是在剥夺孩子们说话、做事的权利。大多数家庭矛盾甚至人伦惨案,来源于人们无形中被剥夺权利之后的那份不甘、不服与反抗。

什么时候才算真正拥有了权利?恐怕只有当我们觉得拥有权利的时候。不要你觉得,而是要我觉得!


延伸阅读:
权力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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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火纯青
观天地万象,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得见炉火纯青,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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