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段时间我们曾经说过360万的二手法拉利因被隐瞒事故,车主一怒之下上告法院索赔1440万的事情。前几天,法院终于出了判决结果,这个案子也终于告一段落了。
近日,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宣判,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车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由4S店将360万元购车款返还龚先生,并另行支付赔款360万元,共计720万元。

事情经过:
重庆的龚先生曾在两年前花了360万买了一辆二手的法拉利,而当时这款新车报价才388万(根据报价,有部分网友猜测该车极有可能是2011款法拉利的458)。后发现这辆车保险杠、车轮附近的漆面颜色有点不正常,经过保险公司查询,这辆车曾在2013年大修过一次,随后这辆法拉利运到重庆,龚先生成了悲催的接盘侠。

龚先生随后与卖车的4S店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就将4S店告上法庭,并要求退一赔三,索赔金额为1440万元。
因为按照2014年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提出所购商品3倍的赔偿,4S店应赔偿龚先生3倍购车款,并退还购车款360万元,总计赔偿1440万元。

5月7日,重庆渝北区法院正式立案。2015年10月29日重庆渝北区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宣判,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车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判决4S店将360万元购车款返还龚先生,并另行支付赔款360万元,共计720万元。
至于说赔偿金额为什么不是1440万,法院方面的解释是,由于购车时间发生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前,根据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只适用旧《消法》“退一赔一”原则,即龚先生退回跑车,由4S店将360万元购车款返还龚先生,并另行支付赔款360万元,共计720万元。
至此,该事件终告一段落。这也给有些不良商家提了一个醒,现在的土豪都精明着呢,如果谁还认为他们好骗还好糊弄,准保得栽个大跟头,再说现在都是信息社会了,查个维修保养记录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在这里也奉劝大家一句,现在买二手车可得留个心眼,提前多做做功课,看车时多带几个懂行的人,尽量保证不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