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31日)上午9点
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
在朔州中院开庭宣判

受害女童朵朵的父亲刘魁风告诉记者,被告人王某蓉因犯虐待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王某蓉当庭表示选择上诉。
刘魁风表示,他对判决结果满意。
刘魁风带着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女儿一起出席,他称:“想让她(朵朵)亲眼看见伤害她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虽然她没有意识,但还是想让她自己亲眼见证。”

▲朵朵旧照(左)与送医抢救中的朵朵
本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造成朵朵成为植物人状态,终生全部护理依赖等不可挽回的损害后果。
被告人王某蓉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辩护人所提相关量刑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已支付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 朵朵生活旧照。受访者供图
去年,小坊就曾报道过类似事件
引发各界高度关注虐童话题
关于山西继母虐童案,此前报道,2020年5月14日,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朵朵被送进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王某蓉称,朵朵系从3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但医生检查发现,朵朵除头部硬膜下出血,其下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臀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院方怀疑,朵朵受伤另有隐情,遂报案。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2月9日,朔州市检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20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被害人朵朵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朵朵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朵朵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朵朵颅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2021年4月15日,该案一审在朔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蓉辩称,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没有控制自己的脾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虐待罪,否认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王某蓉方面申请重新鉴定女童伤情,被法庭当场驳回。
孩子父亲:不可能原谅她
“相信奇迹会出现”
等待宣判这段时间,刘魁风搬了一次家,从北京二环内的公司地下室宿舍搬到郊区的楼房内。因为朵朵长期卧床,地下室夏天十分潮湿,容易生疮,不利于孩子的康复。
搬到郊区之后,上班坐公交就需要两个多小时。刘魁风早上五六点出门,晚上八九点才能到家,没有太多时间陪朵朵。刘魁风说,现在看见电视剧中温馨的场景都会偷偷落泪,他只能握着朵朵的手,说说以前的事,讲讲自己的生活。
刘魁风说,如果没有这次的事件,他现在的生活肯定要幸福得多。他可以换个好点的车,可以一家人开心地生活。
据专家诊断,朵朵要醒过来很难,刘魁风表示自己不会放弃女儿,“相信奇迹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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