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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迪士尼海洋,一个最不像迪士尼的迪士尼乐园

东京迪士尼海洋,一个最不像迪士尼的迪士尼乐园 知县V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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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京迪士尼海洋,一个最不像迪士尼的迪士尼乐园

来源:东京互联网(本文已获得原创授权)


说起对东京迪士尼海洋的印象,很多人说它是世界首个以海洋为主题的迪士尼乐园,但实际上它是世界上最不像迪士尼的迪士尼乐园。


东京迪士尼度假区在全球迪士尼乐园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东京迪士尼乐园是美国本土以外第一家迪士尼乐园,也是第一家非直营的授权制迪士尼乐园。


当时迪士尼公司对海外迪士尼公园能否成功并不自信,在日本采取了授权制收取授权费这种较为稳妥的方式,由株式会社东方乐园(即OLC集团)自行筹资建设,每年支付给迪士尼公司不菲的授权费。结果东京迪士尼乐园大受好评,后悔的迪士尼公司随后在法国和中国都采取了直营模式,这也导致东京迪士尼乐园和东京迪士尼海洋成为世界上仅存的两所授权制迪士尼乐园。



在迪士尼公司直营的迪士尼乐园里,游乐设施多以迪士尼IP为主题,比如加勒比海盗和玩具总动员,再加上少量的原创IP,比如飞越地平线。东京迪士尼乐园也是如此,加勒比海盗和怪兽电力公司也和其他地区的迪士尼乐园保持一致,唯独在迪士尼海洋中,情况则完全反过来:原创IP的游乐设施占了大头,迪士尼IP反而占了很少的一部分。


口说无凭,我们来统计一下:东京迪士尼海洋的21个娱乐项目(不含游船这种纯运输)中,用到迪士尼IP的勉强只有10个。而这10个游乐项目中用的人物IP,很多还是没有什么影响力的迪士尼动画的配角。


比如神灯剧场这个项目中,迪士尼《阿拉丁》里的角色只出现了精灵,主角阿拉丁和反派贾方都没有出现,代替他们的是原创人物阿西姆和夏邦。这就好像一部以“西游”为名的动画片中没有出现孙悟空和猪八戒,而是出现了一个沙和尚。而真正具有IP号召力主角出场的游乐项目只有四个:玩具总动员疯狂游戏屋、印第安纳琼斯水晶骷髅冒险、尼莫和好友的海洋世界以及美人鱼礁湖剧场,至于迪士尼标志性的米老鼠,并没有正式出现过。


相比之下,上海迪士尼的40个娱乐项目中,使用迪士尼IP的就超过30个,不仅包括了刚纳入迪士尼版图不久的漫威英雄,经典的米老鼠、小熊维尼这些大IP也层出不穷。就连东京迪士尼海洋附近的东京迪士尼乐园34个娱乐项目(不含纯运输)中,迪士尼IP的就有22个,其中19个都是以耳熟能详的米老鼠唐老鸭等著名迪士尼人物为主角。这样看来,东京迪士尼海洋算是迪士尼色彩最淡的一个乐园了。


更值得深思的是,有一些项目明明可以跟热门迪士尼IP做非常好的融合,但东京迪士尼海洋还是选择了迪士尼色彩较淡的版本。比如辛巴达冒险之旅,完全可以做成以阿拉丁为主角的游乐项目,但迪士尼海洋还是选择了辛巴达这个原创主题。至于海底两万里这个项目,迪士尼虽然有《亚特兰蒂斯:失落的帝国》这样以海底冒险为主题的电影IP,但迪士尼海洋最后还是使用了没有版权保护的儒勒凡尔纳小说原著作为故事背景。


一些朋友可能会说,美国的迪士尼乐园本身也有很多原创项目,东京迪士尼海洋做一些原创项目也没什么问题。这话没错,实际上《加勒比海盗》这部电影就是脱胎于迪士尼乐园的一个热门游乐项目。但是在电影上映后乐园里的游乐项目也根据电影剧情进行了翻新改造,以便更好契合剧情。而迪士尼加州冒险乐园做得更绝:原本就很火的惊魂古塔项目在2017年进行了翻修,改为以银河护卫队为主题的新项目,进一步加强了迪士尼电影与乐园的联系。再结合上海迪士尼中漫威IP的涌现可以看出,把游乐项目和迪士尼IP进行更紧密的融合互动是迪士尼公司的一个方向。


但是OLC集团选择的是另一条路:从迪士尼海洋建设初期,OLC就在淡化迪士尼海洋的迪士尼色彩。这样做的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巴黎迪士尼乐园开建之前:1983年,东京迪士尼乐园大获成功后,迪士尼公司就开始筹划在欧洲建设直营的迪士尼乐园,1988年巴黎迪士尼乐园正式开始动工,而同一年,OLC集团也计划建设第二个主题乐园,名为迪士尼好莱坞魔法。而在19919月,更名为迪士尼好莱坞工作室主题乐园的新主题乐园计划中止,1992年,巴黎迪士尼正式开园。


为什么原本以迪士尼好莱坞为关键字的新乐园计划被终止,改为迪士尼海洋这个略微平庸的名字?具体的细节笔者并不清楚,但是根据一系列事件笔者猜测,迪士尼公司在东京的新迪士尼乐园利益分配上,与OLC集团产生了一定的分歧,这让OLC集团醒悟到保持独立的重要性。



笔者在迪士尼海洋游玩时,常常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身处迪士尼乐园:惊魂古塔等游乐项目里难觅迪士尼人物身影,失落河三角洲等园区没有什么迪士尼元素,商店里卖的玩具也是迪士尼海洋原创的达菲熊,从各方面来说迪士尼海洋都跟我想象中的迪士尼乐园不太一样,这也跟其他迪士尼园区不断引进的漫威元素形成了鲜明的差别。


在东京迪士尼海洋的背景设定上我们也能看出一些端倪:米奇和米妮是住在东京迪士尼海洋隔壁的东京迪士尼乐园里,来海洋只是作为亲善大使,类似的设定是其他迪士尼乐园所没有的。而迪士尼海洋的主人,虽然没有明说,但从迪士尼海洋原创的达菲熊开始以主人的姿态频繁与米奇米妮一同出现在表演现场这一点来看,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达菲熊是何许人也?200411月,迪士尼海洋的美国海滨街区出现了身着圣诞服的迪士尼小熊布偶与游客合影,这个小熊和其他泰迪熊最大的区别是:它的脸上和脚上有一个经典的米老鼠三圆标记。12月,达菲熊首次在迪士尼海洋开始贩卖,这时它的名字还是迪士尼熊,装扮也是圣诞服的模样。本来迪士尼熊计划一直销售到25圣诞节,结果令OLC集团官方瞠目结舌的是,这款未经过任何宣传的小熊玩偶三天内就卖光了。尝到甜头的迪士尼海洋在2005年圣诞节活动期间将原来的迪士尼熊改名为达菲熊,并在20063月在东京迪士尼官网为它单独开设了官方页面。2008年,东京迪士尼成立25周年之际发售的限定版特定服装达菲熊玩偶让它的人气更上一层楼。从此之后,达菲熊就占领了日本少女的心,开始逐渐成为迪士尼海洋的象征。而达菲熊诞生的故事,也是一个IP如何从诞生到火热的传奇。


达菲熊的版权也是一个谜。它的外形是取自迪士尼小熊,但名字和背景故事则是由东京迪士尼海洋赋予。在早些年,达菲熊只被允许在东京迪士尼海洋园内贩卖,宣传也只允许在日本语的资料上进行宣传,这样看起来达菲熊的版权应该是属于OLC集团。但是同一时间,市面上也出现了和达菲熊几乎一样、由迪士尼授权的名为“Mickey's Toy Bear”的玩具熊。在笔者看来,这有点儿像当年的红罐王老吉和利乐包王老吉的区别,而在达菲熊粉丝眼中,对两者的区别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列表:比如Mickey's Toy Bear的鼻子是塑料,质量较差;而达菲熊鼻子是布,质量较好。直到后来,达菲熊火了,迪士尼解除了禁令,在其他直营迪士尼乐园也开始宣传达菲熊。


现在来看OLC集团在达菲熊上拥有的权利应该比其他迪士尼授权商品要大得多,不然OLC集团也不会把达菲熊作为主推,而禁止目前迪士尼主推的“Disney TSUM TSUM”(中文名:迪士尼松松,迪士尼公司的萌化玩偶系列)销售。而在迪士尼海洋的阿拉伯海岸区,商店核心位置摆的是游乐项目辛巴达冒险中的老虎玩偶,至于阿拉丁系列的迪士尼授权商品则是放在墙边。



至于OLC集团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就要说回到东京迪士尼的授权机制了。


既然是授权机制自然就有一个授权期间的问题,目前的协议是到2001年迪士尼海洋开园后的20年后,然后有5次延长授权的机会,每次5年,也就是到2046年为止。到2046年,OLC集团不得不面临一个问题:是闭园,放弃迪士尼授权还是重新和迪士尼签订协议?当然,这个问题实际上在2021年第一次授权延长时,也就是三年后就会显现。在此之前,保留一定的独立性对于OLC集团起码能在谈判时增加一些筹码。比如迪士尼海洋,如果放弃迪士尼授权改成东方海洋乐园,园区内除了玩具总动员等迪士尼强IP项目外,需要改动的设施并不多,只要经过一定的修改就不构成侵权


其实受制于版权问题的不只是OLC,迪士尼自己也在为米老鼠版权即将到期而烦恼。按照美国最早的版权制度,米老鼠的版权将于1984年到期,后来经过迪士尼的两次游说,米老鼠的版权被续命到了2023年。现在离2023年也只有五年时间了,迪士尼会不会再一次延期?当然对于OLC而言,米老鼠版权进入公共领域对自己更有利。由于我们并不知道具体的授权合同,但在极端情况下,东京迪士尼海洋可以继续使用含米老鼠的背景故事,达菲熊作为米老鼠形象的再创作也不用付授权费,至于园区的名字也可以顺理成章地改名为达菲熊海洋乐园,这可能是OLC集团最希望看到的。


授权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授权费。作为授权制迪士尼乐园,OLC每年要向迪士尼交一大笔授权费。据媒体报道,最开始迪士尼提出的授权合同是授权期限共计50年,每年销售额的10%作为授权费。但是经过谈判,改为授权期限共计45年,门票和商品·餐饮分开计算,门票收取的授权费更高,这也是为什么东京迪士尼对提高门票价格没什么积极性,反而对开发商品有极大热情。


我们来看一下票价对比,到20164月,东京迪士尼的门票已经连续三年上调价格,每年上调500日元,目前为7400日元,约为426元人民币(当时汇率)。相比之下,上海迪士尼2016年平日门票价格370元,高峰日门票价格499元,从购买力来看东京迪士尼的门票价格是相当的便宜。而且201866日起上海迪士尼将执行的新票价平日价格为399元;暑假、周末和大部分节假日的门票价格为575元;春节和国庆节假日的门票价格为665元,而目前东京迪士尼的门票折合人民币也不过450元,这样一比就更凸显出东京迪士尼的票价之低。


至于商品的授权费。据大部分日本媒体报道,授权费为门票收入的10%与商品·餐饮收入的5%。但20173月期的财报显示,本年度门票收入1823.55亿日元,商品收入1384.69亿日元,餐饮收入678.19亿日元,按照媒体的报道计算出来的授权费约为285.5亿日元,但财报显示OLC支付给迪士尼的授权费为279.72亿日元,显然媒体得到这个数据并不准确。经过笔者粗略计算,如果授权费只跟门票、商品和餐饮有关,那么应该是门票约10%,商品约6.8%,而餐饮为不超过0.3%


不过这个计算方法显然也不够准确,首先使用迪士尼的名称和LOGO应该是有一笔单独的授权费。而园内餐饮其实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咖喱饭披萨饼,还有一种是米老鼠外形的三明治与棒冰,这两种收取的授权费应该是不一样的。还有就是之前提到的达菲熊和一些原创商品(比如惊魂古塔的诅咒人偶玩具),这些商品和米老鼠玩偶的授权费比率应该也是分开计算的。不过从东京迪士尼乐园建园时32家商店29家餐厅到2013年的47家商店47家餐厅,以及OLC集团不断开发新的原创商品来看,在商品和餐饮方面加大投入符合OLC集团的利益。


当然,摆在OLC集团面前的是一条曲折的路。国内USJ环球影城主打青少年客群,通过更刺激的项目,更贴近当代年轻人的哈利波特和蜘蛛侠等IP吸引了大批客群,就连迪士尼自己也开始用漫威IP来吸引年轻人群体,而缺乏IP创作能力的OLC集团目前拿的出手的也只有版权和迪士尼共享的达菲熊,就连同一系列的杰拉托尼猫销量就不是很好。在不解决未来的IP问题之前,和迪士尼的授权合同就像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OLC集团头上,虽然身下是代表着权力的王座,但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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