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国政府积极扶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及其向文化产业的渗透。《“十三五”国家信息规划》将区块链作为重要战略方向加以明确;中央网信办、文化部等文化产业相关职能部门也公开倡导区块链版权的应用,认为区块链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有很广的应用场景。
其次,迅速的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和区块链产业将为区块链版权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4.17亿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3.53亿人,网络直播用户规模3.44亿人,网络视频和网络音乐用户规模均超过5亿人,而从产值上讲,我国网络版权产业整体产值突破5600亿元。
再次,民众付费意识和付费商业体系不断增强,为区块链构建版权付费体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2017年中国网络新媒体用户研究报告》表明,33.8%的新媒体用户已经产生过内容使用付费行为,15.6%未付费用户有付费意愿,《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用户数字内容付费规模达到2123亿元,同比增长28%;可见,中国网络的版权付费意识已大体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