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3月15日发布:为广泛宣传我区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和纠纷调处成效,推动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开展了征集评选2023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活动。
经研究审核,确定“南宁市全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等10个案例为2023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梧州有2个案例入选典型,摘录于此,引以为戒。
周某等人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鲜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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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初,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群众投诉,称市区内农贸市场某些销售鸡肉的摊档在鸡肉中添加不明粉末,以提升肉品新鲜度,吸引消费者购买。食品安全无小事,为查明情况,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的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从2023年初至6月,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全市农贸市场及商超鲜肉摊点销售的鸡肉、猪肉、鸭肉、肉丸、腐竹、糕点、粽子等食品近300批次,其中在梧州市区检出3批鸡鸭肉硼酸(硼砂)阳性,在梧州市藤县检出5批猪肉硼酸(硼砂)阳性,决定立案调查。
2023年7月至9月,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案组,对经营的肉品中检出硼酸(硼砂)成分的8档肉摊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查扣肉品和不明白色粉末一批。经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查扣肉品及粉末均检出硼酸(硼砂)。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硼酸(硼砂)为非食用物质,结合其他证据,这8档肉摊的经营者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已全部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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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析:
硼酸(硼砂)毒性较高,人体摄入过多会引起脏器的蓄积性中毒,被国家列为非食用物质,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本系列案件涉及的不法摊贩为增加肉品新鲜度和脆弹的口感,在销售的猪肉、鸡鸭肉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严重影响食用者身体健康。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群众关切,在做好“六保”“六稳”的基础上,通过行刑衔接的方式重拳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社会不良影响,保障了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梧州市6家餐饮店以鸭肉冒充牛羊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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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4月,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近期消费咨询热点,对线上平台销售的食品开展安全评估,发现销售很火的“牛肉小串”“羊肉小串”等油炸肉制品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时将问题线索通报了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对市区内经营油炸肉制品的20家餐饮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义淑诚餐饮店等6家餐饮店在线上平台和线下实体店销售的“牛肉小串”“羊肉小串”所用食品原料为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料包装标示信息显示主要配料为鸭肉,未含有牛肉或羊肉成分,这样打着牛羊肉的幌子卖鸭肉的行为违反了诚信自律经营原则,属于销售欺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6家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28万元。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程跟进该系列案,约谈并监督餐饮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至2023年初,该系列案全部执行完毕,当地餐饮市场和消费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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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析:
此类违法行为发生率高,堪称行业“潜规则”,因违法手段隐蔽、法律规定不明确,且有较强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案件的查处引起较高的社会关注,被中国消费者报、央广网、今日头条、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通过查办该系列案探索形成的工作经验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