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
延庆区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这一成绩的背后
离不开每一位延庆人的努力
在巩固创城成果的同时
延庆乡亲在文明养犬方面做的如何?
来看本期的“红黑榜”

领着“爱犬”晨练透气儿没毛病~
但出门遛狗不拴绳
就不对了!
爱犬是您的权利
文明养犬是您的义务


养犬愉悦自己,请勿打扰他人
不要让您的爱犬蒙受“歧视”
第十七条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看完了“黑榜”
来瞭瞭“红榜”

主人领着爱犬
一起走出“文明风”

牵紧“文明绳 ”
文明养犬不“掉链”

在此小编呼吁您
遛狗拴绳,随手清理粪便
文明养犬,爱护环境
聚力创城不松劲
凝心聚力
让“文明之花”在延庆灿烂绽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