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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数据产权凭证如何重构未来市场?

一张数据产权凭证如何重构未来市场? AIGC产业观澜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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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的出台,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转折。它意味着,我们关于数据的集体讨论,正从早期的“要不要开放”、“如何保护”,进入更为复杂也更具建设性的阶段——“如何确权”与“如何定价”。

2026年4月3日,国家数据局抛出了一份市场期待已久的重磅文件——《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份政策试图解决的,是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中最具争议的问题:数据,到底是谁的?


我们早已身处数据的海洋,却仍在用原始的方式争夺浮木。企业守着数据宝库不敢交易,因为不知道卖出去后会不会反噬自身;投资者看着数据报表将信将疑,因为无法确认那些“资产”是否真的被合法持有;创新者渴望连接多方数据,却在复杂的权属谈判和合规风险前望而却步。市场在“数据很重要”的共识与“数据很难用”的现实之间,陷入了巨大的矛盾。整个社会,堆积着无法有效定价、无法放心流通的“数据资源”。


这份《指引》,试图破解这个矛盾。它不生产数据,它旨在定义数据的“产权状态”,让无形的比特获得有形的权利边界。这不是终点,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初始设置


01 用“结构性分置”破解“非排他性”困局

《指引》最核心的内容,在于确定并细化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结构——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


你得理解数据的本质悖论:它易于复制,难以独占。传统的物权观念在这里完全失灵。一块地我卖给你,我就没了;一份数据我“给”你,我还在。这就导致了投入与回报的严重错配:谁愿意投入巨大成本治理、加工数据,如果竞争对手可以零成本瞬间复制?


“三权分置”是一种类比土地要素的架构设计(具体分析可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oqTxpiDjrQdSuhvCPSNLVw),旨在对抗数据的物理特性。它承认,数据的价值可能分散在不同主体的不同动作中。原始采集者可能拥有“持有权”,但真正的价值挖掘在于算法公司的“使用权”,而将数据产品推向市场运营的,又可能是第三方的“经营权”。这三者可以集中于一身,也可以像积木一样拆分、组合、授权。


换句话说,它不再纠结于“数据属于谁”这个可能无解的所有权问题,而是转向回答“谁,在什么范围内,可以做什么”这个可操作的权利问题。 登记系统,就是为这些被拆分、被定义的权利,进行官方“备案”和“公示”。它为数据的价值流动,预先安装了可控的阀门与清晰的计量表。


02 全国统一登记与“合理审慎”审查

蓝图再好,需要坚实的地基。《指引》试图浇筑两块最重要的基石:全国统一性审查公信力


过去几年,上海北京、贵州等地已有各种数据交易所、登记平台的尝试。但问题在于,它们都是“地方粮票”。在上海登记的数据资产,到了浙江能否被认可?金融系统认不认?司法系统采不采信?这种“碎片化”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交易成本,与数据跨域流通的天性背道而驰。


《指引》明确要构建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目标是“一次登记,全国通用”。这看似简单,实则是对数据流通基础设施的底层重构。它要提供统一的登记入口、统一的凭证编码、统一的公示查询。这就像为所有数据资产发行统一的“身份证”系统,从此告别各地自制的、互不承认的“介绍信”。


但光有统一格式还不够,关键是谁来发证,以及凭什么信这个证。这里《指引》做了一个混合设计:管理职责在政府(国家与省级数据局),但具体的登记审核机构,向社会开放遴选。要求不低(如企业实缴资本过亿),意在用市场主体的资本和信誉为其专业能力背书。同时,它确立了 “合理审慎” 的审查原则。


什么是“合理审慎”?它不是保证登记的数据绝对正确、权属完美无瑕——这在数据领域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它更像是一个尽职调查的程序性要求。审查机构需要聚焦三点:1)你说登记的是“华东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实时数据”,描述是否准确无歧义?2)这些数据是合法采集的吗?有没有侵犯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3)根据你提供的合作协议,这“经营权”归你,逻辑上是否成立?


登记机构的责任,是确保这个“备案”过程本身是严肃、合规、有据可查的。一旦因过错导致错误登记并造成损失,它需要赔偿。这就构建了一个责任闭环:申请者提供真实材料,登记机构进行专业审查,双方共同为登记凭证的“可信度”负责。这张凭证,从此不再是自说自话的声明,而是一份经过第三方验证、带有法律责任的权利证明


03 划清“能登记”与“绝不能登记”的红线

任何权利体系的构建,都伴随着对禁忌的明确。《指引》清晰地划出了“公”与“私”的边界,以及“红绿灯”。


对于党政机关履职产生的政务数据,它明确:只进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不进行“产权登记”。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信号。它意味着,政府的基础数据资源,其“所有权”属性是明确的(属于公共性质),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买卖。这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潜在后门。


那么,公共数据价值如何释放?通道在于“授权运营”。政府可以授权给一家可信的企业,对政务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形成“数据产品”或服务。这个产品,是可以进行产权登记的。 比如,基于全市交通流量原始数据,开发出的“商业网点选址分析模型”。原始数据是公共资源,但模型产品可以拥有明确的经营权和商业价值。


同时,对于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在提供服务中产生的数据,《指引》态度相对开放,认为一般可以进行产权登记。这为这些海量、高价值的民生数据在合规前提下进入要素市场,开了绿灯。


当然,红灯更加醒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来源违法、权属有纠纷的数据,明确不予登记。登记体系不是法外之地,它必须建立在现有的法律与安全框架之内。这确保了数据要素化进程的底线安全


04 从确权凭证到市场引擎

当数据有了全国通认的“身份证”,且这张身份证具备一定的公信力之后,会发生什么?《指引》指向的,远不止一个登记行为本身。


首先,信任成本会骤降。 在交易中,买方不用再耗费巨资进行漫长的权属背景调查,一张登记凭证可以作为谈判的起点。在融资中,银行或投资机构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评估、甚至可以质押的权利锚点。数据资产“入表”在会计处理上最大的障碍之一——“合法控制与持有”的证明,由此获得了解决方案的雏形。在司法纠纷中,这份凭证将成为法庭上极具分量的证据。


其次,市场格局会重塑。 “一次登记,全国通用”意味着,数据要素可以像其他生产要素一样,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最优配置。贵州的数据产品可以便捷地卖给广东的企业,上海的数据服务可以无障碍地覆盖中西部客户。一个真正全国一体化的数据要素大市场,才有了形成的可能。


最后,生态会自发演进。 《指引》没有把登记机构限定为纯粹的行政机构。它允许甚至鼓励这些市场化机构,在完成基础登记服务之外,提供数据质量评估、价值评估等延伸服务。这意味着,登记节点可能演化成数据要素市场的综合服务枢纽。它们可以通过增值服务盈利,反哺并降低基础登记服务的成本,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围绕确权、评估、交易、融资的完整产业生态,将由此破土而生。


05 三个“然后呢?”

然而,一份纲领性的《指引》只是起点。真正的挑战在于“实施细节”和复杂的现实落地。有三个尖锐的问题,须在后续的细则和实践中找到答案。


第一问:国有数据资产的“初始界定”之困如何破解? 这是最具中国特色的难题。国有企业掌握着巨量、高质量的数据资源,但其产权状态异常复杂。哪些是纯粹的“企业数据资产”?哪些是承载着公共属性的“公共数据资源”?在混合场景下,权属如何分割?国资委自身也在探索建立国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


那么,未来国家数据局的“全民登记平台”与国资委的“国资登记平台”是什么关系?是重复建设,还是互补衔接?《指引》必须考虑为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分类登记(如公共资源登记、企业资产登记)设立特别通道,并实现与国家平台、甚至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的凭证互认。否则,最庞大的数据持有者群体将可能被挡在体系之外,或陷入多重登记的繁琐境地。


第二问:“三权分置”在操作中如何“分”,又如何“记”? “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在理论上是清晰的,但在具体的业务合同和登记表格中,是模糊的。比如,一家车企与一家算法公司合作开发自动驾驶模型,车企提供行车数据,算法公司提供技术。最终模型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如何分配?如果车企想用这个模型的“经营权”去作价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登记凭证上该如何体现这种“部分权利”的出资?


这就要求,未来的登记系统不能只是一个简单的“确权”系统,它必须是一个权利拆分与组合的登记系统。它需要支持对同一数据产品上,不同权利子项(如“独家使用权”、“非独家经营权”、“特定地域许可权”)进行分别记载和公示。这张凭证,应该像一份数据权利的“股权结构图”,清晰展示权利的构成与限制,才能直接服务于融资、出资、许可等复杂的资本化操作。


第三问:技术如何确保“可信”,而非制造新的“黑箱”? 登记的公信力,最终依赖于流程的透明与不可篡改。《指引》提到了“信息存证”,但这远远不够。在数字世界,我们需要用技术来增强信任,而不是依赖传统的人力审核。


区块链技术,应该成为登记平台的基础架构,确保从申请、审查、公示到变更的每一步都上链存证,可追溯且不可篡改。隐私计算技术,可以在审查“数据来源合规性”时发挥奇效——登记机构或许能通过隐私计算协议,验证数据确系合法获得,而无需看到原始数据内容,实现 “合规可验而数据不可见”


更进一步,登记系统应与企业的内部数据治理系统形成接口。登记不是一次性的对外动作,而应是对内部合规管理结果的“对外输出”。未来,监管方或许可以通过登记凭证,穿透到企业内部的数据资产台账,实现更高效的“穿透式监管”。技术在这里的角色,是构建一个可信的闭环,让数据从产生、确权到流通的全链路,都处于可验证、可审计的光照之下。


写在最后:从定义权利到激活未来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的出台,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转折。它意味着,我们关于数据的集体讨论,正从早期的“要不要开放”、“如何保护”,进入更为复杂也更具建设性的阶段——“如何确权”与“如何定价”


它不是在创造数据,而是在为已经存在的、汹涌的数据洪流,修筑河道与水闸,安装水表与监测器。这张薄薄的产权凭证,其终极目的,是让数据能够像土地、资本、技术一样,作为一项标准化的生产要素,被计量、被组合、被投资、被交易。


这条路注定漫长,细节决定成败。但方向已经指明:建立一个基于清晰规则、全国统一、技术增强的数据产权基础设施。这不仅仅是解决一个市场效率问题,更是在数字文明的地基上,浇筑第一层关于权利与秩序的混凝土。当数据的产权变得清晰可辨,沉睡在服务器中的“数据资源”,才能真正苏醒,成为滋养万千创新的“数据资产”。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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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1. “数据资产”不需要产权界定吗?

2. 从瓦特到Token:世界的本质正在被重新度量

3. 解构特朗普政府“AI立法框架”及其对华地缘科技冲击波

4. 套壳时代:印度、日本和美国排队给中国科技“换皮”

5. 当马斯克按下快进键:在世界断裂处,重建我们的生存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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