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停车要按规定及时缴费
欠缴将会面临处罚
2022年3月6日至
3月19日期间
共有11411辆车
驶离延庆区道路停车位后
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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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通知公告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在驶离停车位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用,未缴纳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缴纳费用。
现对2022年3月6日至3月19日期间,驶离我区道路停车位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通知。请停车人按规定于驶离车位后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19日期间尚未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车辆(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北京市延庆区交通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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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车主看到公告后及时缴费
避免受到处罚
缴费方式如下
1.使用“北京交通”APP。通过手机APP使用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招行一网通、速通卡等方式自助缴纳停车费。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如有其他疑问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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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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