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爱小蓝车,拒绝“不文明”
哈啰单车(俗称“小蓝车”),以其便捷、绿色、环保等特点成为延庆地区市民日常生活的 “亲密伙伴 ”,为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便捷;然而,非法占有、乱停乱放、恶意损坏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既影响了共享单车的正常使用,也影响了城市的整洁、畅通、有序。
2022年3月,哈啰单车运维人员发现系统后台有一辆单车长时间闲置,工作人员通过定位响铃的方式发现该车辆被藏匿在一辆皮卡车内,随即运营公司报警处理,警方将皮卡车司机带至派出所进行笔录,该男子承认将单车放置皮卡中方便晚上自己喝酒后骑车回来,经警方协商调解,该男子最终赔偿哈啰单车损失共计1300元。
小蓝车入驻延庆整整一年时间
已经逐渐融入人们日常出行
并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是城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它在方便我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让我们延庆乡亲感受到共享经济带来的共享理念,共享单车不仅仅是交通工具,同时也蕴含着“共享共建共治”的理念。我们在消费小蓝车的同时,也需要提高共治意识,规范自己的用车行为,杜绝不文明用车现象。让辛勤的小蓝车在解决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也感受到来自广大用户的爱护。


愿望似乎总是美好的,然而,来自单车企业的数据却是触目惊心,不那么美,也不那么好。自小蓝车投入运行以来,到今天被破坏车辆累计约为1400辆左右。其中,轮毂锁被破坏约700辆;二维码破坏300辆;其他车辆零部件损坏约400辆。报案7起,其中2人被治安拘留。目前留置于延庆区失联丢失车辆约60辆。
共享单车是我们的公共资源,它是我们延庆区域内慢行交通锦上添花的重要成员,它给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去超市买菜需要它,单位到公交车站这段距离需要它,这个路口到下个路口赶时间需要它,它是我们的生活小帮手,大家一定要正确使用,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是方便大家,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其实最后还是给自己造成不便。公共环境需要你我他我们大家共同维持,看见不文明的骑行人员,能劝导的劝导,同时,我们也要以身作则,规范自己作为文明延庆人的行为,提高自身素质。
“延小广”在这里呼吁大家
文明骑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内容来源:延庆区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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