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公告--京(延)政地征〔2022〕10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实施的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北京换流站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1〕7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建设项目: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北京换流站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U12供电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延庆区八达岭镇帮水峪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延庆区八达岭镇帮水峪村,集体土地9.8242公顷(147.3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2.8677 |
43.0155 |
园地 |
0.2475 |
3.7125 |
林地 |
0.6750 |
10.125 |
农村道路 |
0.2657 |
3.9855 |
其他草地 |
5.7683 |
86.5245 |
合计 |
9.8242 |
147.363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该村征地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24.679497万元/亩,共计147.363亩,总计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陆万捌仟肆佰肆拾捌元整(¥3636.8448万元)。征地补偿费优先用于人员安置。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5名;其中3名劳动力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名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1〕76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七、公告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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