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根灰暗的枝条,放在水里浸泡一周后,花蕾绽放,花朵姹紫嫣红……新年刚过春节渐近,不少人为给家里增添喜庆气氛,可能会购买一些鲜花或干枝进行装饰。殊不知,部分网络平台上售卖的所谓干枝桃、干枝梅,其实是来自东北地区的兴安干枝杜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此外,这种花还有毒性,放在屋里对人和宠物都可能构成危险。
@博物杂志 微博全文如下:

干枝杜鹃
为什么会“枯木逢春”?
一些无良商家号称干枝杜鹃能“枯木逢春、见证奇迹”,令其得以走俏于网络电商平台之间。

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新华社

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新华社
干枝杜鹃已被列为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新华社
非法购买销售干枝杜鹃
或被追究刑责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金剑南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以及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前者的条文如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规定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指的就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并且,《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野生兴安杜鹃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收入列为二级保护植物,商家非法采集售卖野生兴安杜鹃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有主体资格,销售商品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平台若不屏蔽、断开链接,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据@济南公安消息,2022年8月上旬,森林警察支队、市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五中队发现魏家庄派出所辖区内一花店涉嫌非法购买并销售国家二级保护植干枝杜鹃(亦称:兴安杜鹃),该行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派出所立马展开调查,确定了嫌疑人王某,并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转发提醒!
商务合作:1730137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