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庆区千家店镇全域19个村庄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北京市人民 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 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等文件 要求及市级统一部署,经延庆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千家店镇全域19个行政村,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村民应积极配合开展入户调查,进行界址认定、指界签字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