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三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农机中心(站),各相关企业、个人:
根据基层反映并经调查核实,山东鲁德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一)山东鲁德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3TGQ-4.5N型号田园管理机,其生产及购机日期不在农机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且存在伪造变造铭牌信息行为,违反《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属较重违规。
(二)任丘市喜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2BYXF-4型号播种机,其覆土器型式、仿型机构配置与检验报告不符,违反上述规定,属较重违规。
(三)临沂沃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3TGQ-4.5Z型号田园管理机存在伪造变造铭牌信息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属较重违规。
二、处理结果
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及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作出如下处理:
(一)自2025年7月18日起,取消山东鲁德隆公司3TGQ-4.5N型号田园管理机在陕西省的补贴资格;自2025年7月8日起,取消任丘喜神公司2BYXF-4型号播种机的补贴资格。上述产品在被取消资格前已购置且经核查无问题的,可按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已录入但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作废;已兑付的违规资金由企业退缴至县级财政。
(二)自2025年7月18日起,暂停临沂沃瑞公司3TGQ-4.5Z型号田园管理机补贴资格6个月。暂停期间不得录入补贴申请。企业完成整改后可申请恢复资格;暂停期满6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不再恢复。
(三)因违规行为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相关生产企业及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农机产销企业应引以为戒,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补贴申请审核和机具核验,落实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