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可收藏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可收藏 清关解读
2025-04-03
4
导读:申报必看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

检疫审批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应在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向相关审批机构提交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同一申请单位、同一品种、输出国家或地区以及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检疫审批产品名录

  • 动植物部分:包括活动物、生物材料、非食用动物产品、饲料及添加剂、果蔬类、烟草类、粮谷类、豆类、薯类等。
  • 食品部分:涵盖肉类及其制品、鲜蛋类、乳品、水产品、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及植物源性中药材等。

01 资质备案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署合同或协议。不同产品需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如进口食品类产品需完成进口商备案,粮谷、饲料类产品需完成加工企业备案。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填写并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地海关,网址为:http://ire.customs.gov.cn/

02 登录系统

登录“互联网+海关”,选择动植物检疫模块下的相应类别,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申请检疫许可证。

03 填写申请单

在[申报管理]的[录单]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1. 如实申报“HS编码”、“CIQ代码”;
  2. “品名”栏需填写具体的进境产品名称,肉类、水产品需在下拉框中选择;
  3. “是否转基因”需单选,“数/重量”填写净重,“计量单位”多为千克;
  4. “产地”与“输出国家地区”应一致填写;
  5. “贸易方式”据实填写;
  6. “受理机构”选择结关地海关;
  7. 根据贸易实际情况填写“进境口岸”、“指运地(结关地)”、“目的地”、“装载方式”、“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

  • “境内生产加工单位”、“其它境内生产加工单位”用于指定定点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 “境内指定认可存放单位”、“其它境内指定认可存放单位”用于需指定存放场所存放的产品;
  • 至少填写上述4项中的其中一项内容;
  • “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其它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须按相关要求填写;
  • 日本进口水产品须详细注明境外生产加工单位名称、注册编号、地址,捕捞区域及其FAO渔区编号;
  • 进境肉类及其产品须从下拉框选择对应的境外生产加工单位信息。

随附单证

  • 若提交的随附单证不在列表中,需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栏上传;
  • “其他随附单证”需说明上一份许可证使用情况,首次申请者则填写:“本公司为本年度新备案企业,首次申请该产品”;
  • 实施无纸化后,在系统内上传所需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 进口日本水产品,“输出地区”填写具体县名,经第三国转运的则填写第三国名称;
  • “运输路线”中应注明捕捞区域及FAO编号、加工厂信息及运输路径;
  • 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路线”需注明直运信息。

准入名单查询

其他产品查询链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清关解读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843
粉丝 0
清关解读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24.5k
粉丝0
内容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