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xian)系(de)国(dan)事(teng)的龙眼今日浏览中国工商报网,查看了一下近几年的商标申请状况,下面是龙眼无脑扒下来的几组数据。
从2010年开始,我国的商标申请数量就进入了百万件的时代。2010年的107.2万件,2011年的141.7万件,2012年的164.8万件,2013年的188.2万件。到13年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超过了1300万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为720多万件。
这么庞大的数据,很直观的表现出,国人现在愈加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凡事都要看到硬币的另一面。有效注册商标的数量直逼千万级别,想要在这么广袤的商标丛林中杀出一条血路,不死万把个脑细胞,抓掉几万斤头发,是很难注册到一个自己心仪的商标的。
想想国人申请商标的风格,无外乎两派。一个是大俗大雅的派系,只认传统词汇,使用“雅”、“妮”、“莉”、“携手”、“同舟”等等多含有美好寓意的词汇,或是直接在古文古词中摘抄等等方式;另一个是与时俱进的派系,多为使用网络火爆词汇,或是国外的舶来品。
算过来算过去,汉语有格调的词汇也就是几百几千个,企业还要结合自己的业务,产品和发展综合考虑,在可预见的未来,商标的申请数量都将以百万作为单位。林子是越来越大了,不过好窝都被人占了,想要找一个适合自己的栖身之所,越加困难。
在今年5月1日,修订后的《商标法》增加了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样的修订,在龙眼看来,能够解一时的燃眉之急。
对于国人来说,声音商标可能比较陌生。但是,在知识产权体系比较完善的欧美国家,声音商标已经是商标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国外的企业,同样十分重视自己的声音商标。像米高梅公司的“狮子吼”,就是在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长达20年的拉锯战后,最终获得的商标。
比起传统的可视商标,声音商标在传播途径和载体上的要求更加多,但是它具备有自己的明显优势。在多媒体的时代下,视频和音频的传播,显示出了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抓住国人的口味,一个朗朗上口的小格调,往往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就能够达到口口相传的效果。
日常生活中,原本就存在着大量我们无意中忽略掉的,很有标志性的声音。像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新闻联播》开头曲;催眠曲一样的“恒源祥,羊,羊,羊”;QQ好友上线时的敲门声音;诺基亚的手机铃声等等。
声音标识时时刻刻围绕在我们身边,在潜移默化中深深扎入了我们的脑海中,建立起了自己的条件反射。每当听到“我们的目标是”这句话时,龙眼总是要不自觉的回答“没有蛀牙”。。。
面对声音可以注册成商标,游戏产业尤其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在视觉和听觉上,游戏产品给人们产生的冲击,要远远多于其他行业。比如,多数游戏的片头都是播放相同的一段声音,作为玩家很快就会熟悉,并且会以此声音辨别真伪。将类似这样短小的曲子申请声音商标,一方面有它鲜明的技术特色,给游戏带来了难以抄袭的保护;另一方面,具有声音商标的游戏也更加炫酷,企业在宣传的时候也可以肆意的宣传。
除了游戏中经典的曲子以外,人物角色的经典台词,动作施展时的特效声音,获得新成就时的提示音等等,可以申请声音商标来加强保护的方面,数不胜数。
其他的例如自媒体,电台,电视节目等等行业,在声音商标方面也有许许多多要开展的工作。像是罗辑思维这样的自媒体,在每次开场前都有一段5秒左右的很有特色的音乐或声音的话,声音商标将是很符合新媒体特点的商标体现方式。
虽说,声音商标刚刚被录入进商标的注册行列,肯定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工作不会做得很到位,但是可以预见,其前景必是十分的火爆。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品尝到别人享受不到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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