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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一:上海: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给予0.05元-0.3元/千瓦时的资金支持
政策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一
上海: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给予0.05元-0.3元/千瓦时的资金支持
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程序给予0.05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的资金支持。
政策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疆发改委、国网新疆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1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等文件要求,发挥电网基础设施保障作用,支持新能源项目送出及负荷项目用电需求,支撑我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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