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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一:西藏四地启动风电项目竞配
政 策二:分布式补贴0.2元/千瓦时
政策一
西藏四地启动风电项目竞配
日前,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拉萨市、日喀则、阿里地区先后启动关于2024年风电、光伏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四地共计启动1120MW风电项目竞配、760MW光伏项目竞配、300MW光热项目竞配。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对于2024年风力发电保障性并网指标,投资主体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对于“整体竞配、分批实施”项目,其中2024年安排的80MW保障性并网指标,投资企业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对于其余指标规模,2026年12月31日前累计开发建设规模应不小于200MW(含2024年安排的80MW保障性并网指标);2029年7月31日前,全部300MW项目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配置的项目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重新配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政策二
分布式补贴0.2元/千瓦时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发布关于申报萧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装机容量在30KWp以上已建成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2元/千瓦时(从并网之月起连续补助60个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次申报对象为符合《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文件第24条及《萧山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文件第18条,对已建成投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企业,按发电量申请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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